Re: [新聞] PTT預告「學鄭捷」 男大生見警上門:帳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8-04 16:32:11
※ 引述《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麼勇敢)》之銘言:
: ===========
: 補個往事八卦
: 好幾年前有一次,家裡突然收到一封新北市某分局的掛號信,說涉及公然侮辱案件,希望
: 能到案說明
: 因為一個白目害我跑到外縣市跟警察泡茶?!
: 於是當下開始跟員警解釋什麼是跳板
我只在意 現在的法律 還是跟當時一樣
被當嫌疑人 就要跑到外縣市去說明案情?
那變成嫌疑人 還真的很倒楣
要浪費自己原本的時間
且這種情況 也不是法院當證人 還有證人費能拿喔
就算給你申請 能在居住地說明案情好了
一樣有時間成本
然而法律也不賠償時間成本
除非當天本來有工作
才能跟犯人(照理講應該跟政府)求償工作損失
若是當天放假 本來要玩GAME或尻尻
時間被這樣浪費
也沒得求償.....
這種案子居然不是先找電信警察來鑑定
而是查到有5個嫌疑人
就把5個都傳來問話喔........
網路的一些罪 還是廢一廢好了
公然侮辱廢掉
然後誹謗、恐嚇類的 一開始辦 就該找電信警察
查出明確IP
而不該由一般警察 看有幾個嫌疑人
就找幾個來問話
完全是擾民
作者: Nicehb (芋圓的大便還是芋圓)   2017-08-04 16:34:00
你要台灣法律進步?想太多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8-04 16:35:00
如果管轄可以任意變更 那只要設臺中跟新北就好了啊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8-04 16:40:00
重點是就算不起訴也是會有記錄~所有刑警都看得到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