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an (最喜歡的動畫是動物朋友)》之銘言:
: 這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還真不錯
: 把子彈打進犯罪者的身體裡
: 好像社會的邪惡就煙消雲散了
: 如果我是統治者
: 我也會創造一個鼓勵窮凶惡極犯罪的社會
: 然後不定期找一些重罪犯來槍斃
: 殺一人 民心+10
: 非常獨裁
: 我喜歡
: 至於 更有效遏止犯罪???
: 至於 未來潛在的事件與受害者???
: 我感覺法律不應該為更好的社會服務
: 法律應該表面上為受害者服務
: 表面下為政權服務
廢死的就很好笑,一直要把「死刑」和「犯罪防治」劃成等號,
並且認為「死刑」無法達到「犯罪防治」的目的,所以應該要廢
除死刑。但「防止犯罪」只是刑罰其中之一的功能而已,而且,
任何刑罰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防止犯罪」,自由刑、財產刑都
是如此,如果刑罰能夠百分百的防止犯罪,那刑法立出來之後,
不就應該沒有人犯罪嗎?依照廢死的邏輯,既然任何刑罰都沒有
「犯罪防治」的作用,是不是應該把所有刑罰都廢除?
社會就好像身體健康一樣,在犯罪發生(生病)前,就要靠「犯
罪防治」(規律作息、均衡飲食等養生方式)來減少犯罪(疾病
)的產生;當犯罪發生(生病)了,那就要靠後端的刑罰(治療
)來回復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兩者的層次不一樣,而且
應該並行不悖,才能維持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並不會有
衝突的問題。只是廢死的想法就是「最嚴重的治療方式,例如化
療」無法「防止癌症的產生」,所以「化療」是沒有用的,不應
該用化療來治療癌症,這種想法,我是蠻無法理解的。
這些廢死的,要是真的覺得政府的「犯罪防治」做的不夠,那就
積極的去做這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支持者一定也會很多,而
不是將這個連結到應該廢除死刑上面。
相同的,這些廢死的也一直在說什麼會有誤判什麼的,那應該做
的是「想辦法如何減少誤判」,但是檯面上這些廢死的在做的是
什麼?是「想辦法讓證據確鑿的人如何不被判死刑」,這些「證
據確鑿的人如果能被判死刑,和誤判沒有半毛錢關係」,就不要
拿「誤判」來當要求廢死的藉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