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驚。。。原來柯市長聲稱要所謂重新跑程序已經一年半載仍然不見下文,柯市長卸責講幹
話功力真是一流的。。。
老師在講有沒有在聽,司法院長許宗力早就指點迷津,即便最高行政法院定讞,自始做成
處分的台北市政府有權利可以撤銷這個違法的行政處分,然而柯市長為了博取公平正義美
名卻又不願得罪台北市教育體系的人員,選了一個不上不下的方式,嘆。。。
160515自由
(北市)蕭曉玲復職? 市府傾向撤銷原處分
“參與蕭曉玲案的廉委王小玉觀察,市長柯文哲處理事情最大底線是,不想讓市府八萬人
去涉及前朝任何違法事件,保護現有公務員,大巨蛋案至蕭老師案都有類似氣氛。”
“前大法官許宗力於座談會指出,法院是根據判斷餘地論,以寬鬆標準審查認定市府解聘
不違法,意即「尊重」市府認定。許認為,這不代表市府事後不得以更嚴格標準自我審查
,只要確認當時違法處分,得符合「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且該撤銷處分「不對
公益有重大危害」。”
“律師邱顯智則坦言,柯市府有些疑慮,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市府勝訴、人民敗訴,機關
可否撤銷行政處分?這部分是沒問題,因蕭曉玲的行政處分屬於許宗力所說的「負擔處分
」,並非涉人民信賴利益事項的「授益處分」。”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43478752380704&id=1663523900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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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行動與採訪通知】各位朋友,明早我在北市府門口有一場抗議行動,歡迎蒞臨聲援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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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3 採訪通知 撤銷公文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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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曉玲老師遭校方不當解聘一案,北市府已於去年(105)9 月 21 日發布新聞稿,宣稱撤
銷原核准解聘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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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解聘處分,對蕭老師的權益影響重大,北市府自然應該正式發函通知蕭老師,讓事件
的結果能夠確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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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這不只事關蕭老師的權利,透過本案的平反,「學校不能利用不當解聘,來打壓
教師的言論自由。」這個意義,才能獲得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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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106 年 7 月 26 號報導,整理近年北市教師爭議事件,清楚指出「2016 年 9
月 21 日,台北教育局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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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北市府當時發的新聞稿,讓大眾認為:對蕭老師的不當解聘處分,已經撤銷。北市
府也因此獲得轉型正義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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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10 個月過去了,蕭老師依然沒有收到北市府撤銷的公文… 我們要到市政府門口,
問問柯市長,一個撤銷的公文怎麼會跑 10 個月還下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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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要撤銷,當初發新聞稿豈非欺騙社會?或只是沽名釣譽?如果柯市長要落實轉型
正義,要撤銷不當的解聘處分,那到底問題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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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後,我們將直接到市政府內要求撤銷的書面文件。請記者朋友蒞臨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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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 年 8 月 4 日上午 9:30
地點:台北市政府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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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來賓:李川信 台灣北社副社長
馮光遠 作家 郭德田 律師
詹晉鑒 律師 劉繼蔚 律師
蕭曉玲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新聞聯絡人:蕭曉玲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