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ern (jiern)
2017-08-05 23:45:40好悲哀 台南國中妹半年遭2狼猥褻
2017-08-05 自由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今年才15歲的阿如在3年前才剛上國中,半年內竟連遭不同男子
猥褻,陳姓男子以「資助」為由,提供食物、小禮物與零用錢,讓阿如與胞妹到家中,並
趁機磨蹭阿如生殖器猥褻,陳男辯護人則稱,阿如在前一案受到猥褻,有可能是阿如印象
出錯構詞誣陷陳男,但法官沒有採信,二審維持原判依猥褻罪嫌判陳男1年2個月徒刑。
阿如家被學校通報是高風險家庭,103年5月間,阿如被帶到私人宮廟猥褻,加害人徒手摸
阿如的胸部下體,並用陰莖磨蹭阿如的性器,被猥褻12次,加害人在104年與阿如母親以3
0萬和解,加害人被處以緩刑。
沒想103年下半年時,阿如與胞妹在外騎腳踏車時,認識了住在附近的陳男,陳男知道阿
如家裡經濟狀況不好,允許阿如與胞妹到他家裡看電視、打電動,並不時提供零時、小禮
物與零用錢給阿如姊妹。判決書指出,陳男會趁著阿如到家裡時,對她猥褻,親吻阿如的
嘴、耳朵,並且拿阿如的手碰自己的生殖器,都被胞妹悄悄看進眼裡。
阿如明知道會被猥褻,但因為肚子餓,需要食物才繼續找陳男,有一次阿如被陳男摸了胸
部後,還被陳男硬拉進廁所,直到阿如假意打電話給父親,陳男才停手。
陳男對阿如的惡行,直到一次阿如與胞妹吵架,胞妹才向母親透露。陳男辯稱,他只是想
照顧阿如姊妹;辯護人也指出,阿如供詞有出入,有可能將同年度的猥褻案,記成陳男,
有構陷可能,但阿如當庭否認有認錯人,因此二審法官認為這是陳男推託之詞,判處陳男
1年2個月徒刑。
新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