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17歲高中生網遊罵網友 挨告賠六千和解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8-05 20:18
一名17歲的高中生,因為在網路遊戲中罵隊友「腦殘」被告上法院,家長陪同出庭,不但
是鞠躬道歉,還賠了6千元當和解金,不過這起案件,讓家長覺得怪怪的,因為對方總共
對8人提告,而且都是拖了好幾個月才報案,讓被告人很難蒐集證據,而律師也說了,這
種網路謾罵的案件越來越多,通常青少年家長,為了不讓小孩有汙點,都會想辦法付賠償
金和解,也提醒家長要多注意孩子在網路世界的發言,是否會為自己留下汙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x42f29yGrc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73523
5.備註: 我個人覺得訟棍 玻璃心 濫用司法資源做為私人斂財工具的
比網路謾罵嘴砲的 還要垃圾。
被告 沒有什麼。千萬不要輕易和解 大多數的法院判決都不會定罪
甚至連地檢署都不會起訴。
尤其是新聞中的被告 只是17歲的高中生
喔對了 ~ 我朋友上次直接指名道姓 說某甲根本就是低能兒 = 不起訴處分
我說某個跟鄧佳華喇舌的小模 應該很好上 = 不起訴處分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7-08-06 00:41:00玩網遊不是就要練嘴砲功力嗎不罵人是基本要件
作者:
cpc21478 (ã«ã‚ƒã‚“ã±ã™ãƒ¼)
2017-08-06 00:42:00說真的 妨礙名譽 這汙點好像也還好?
作者:
jcto04 (泡泡糖)
2017-08-06 00:44:00我怎麼覺得是愛亂嘴人被釣中活該?
如果被起訴就是刑法。有些公司要你寫資料的時候會問你是否犯過刑法。你要賭?
這種案例光是公然這個要件就很難成立了,就是看準這些年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7-08-06 00:47:00其實司法界已經有在討論除罪化了 有些人就是又爛又雷還怕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8-06 00:47:0017歲不是少年三小法嗎
就怕那種碰到沒事亂嘴的小白。這種要是不起訴。真的很無言
作者: ogisun 2017-08-06 00:49:00
我覺得玻璃心禁不起被嗆就不要學人家上網
作者: drigo 2017-08-06 01:04:00
17歲又不會有污點....
一下子 網路腳色無法與現實直接連結 敗訴 一下子又告成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17-08-06 01:14:00嗆人 不要怕被告 怕被嗆 不要玩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