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2017年8月6日
2.完整新聞標題:
求復合遭拒 火爆女LINE燒屋照
3.完整新聞內文:
【田兆緯、張哲偉╱台中報導】
恐怖舊情人!31歲陳姓酒店傳播妹前天發LINE給小她7歲的前男友要求復合遭拒,竟揚言
「一起死」,接著至前男友住處縱火燒客廳,事後傳火場照給前男友,並留言「你家失火
了,哈哈!」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等罪送辦;陳女的前男友驚說:「真的沒想到她會這樣做
,簡直是恐怖情人!」
警方調查,涉縱火的陳女(31歲,毒品、賭博前科),與剛退伍的李姓男子(24歲)在KT
V相識,並展開交往,不到1個月,李男認為兩人個性不合,提出分手,女方多次要求復合
遭拒。前天,陳女傳LINE給李男希望復合,李男回覆「不,我們分手了」,激怒陳女情緒
,她揚言「如果分手我就死了」、「一起死!」ꀊ不到20分鐘,陳女就到李男住處,撬開門鎖,用打火機點燃沙發等家具,事後還傳LINE告
訴李男「親愛的,你家失火了,哈哈!你有我瘋嗎?」還附上火場照片。ꀊ
男衝回家救愛貓
警方據監視器畫面,掌握陳女進出李宅逮捕她,陳女供稱,原本想好好談復合,但對方都
不理,才憤而點火燒沙發,不知道這麼嚴重!ꀊ李男接獲家中起火通知,衝回家裡救出飼養的貓,整個臉遭熏黑,他一開始不相信陳女縱
火,警方給他看監視器畫面,他才說沒想到真的這麼做,真是恐怖。ꀊ律師謝憲愷說,陳女觸《刑法》公共危險罪放火燒他人住宅,可處7年以上徒刑。中市婦
幼隊副隊長蔡京芬建議面對糾纏不清的情人恐嚇或以死相逼,應告訴家人並報警。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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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806/3773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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