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oBike到處亂丟 北市擬嚴管加裝GPS

作者: q5h67z (shinoda77)   2017-08-07 00:48:47
※ 引述《cc21161 (戀愛技術學院)》之銘言:
: 【內幕】oBike到處亂丟 北市擬嚴管加裝GPS
: 上報
: 原文 https://goo.gl/76GpG7
: 無樁共享單車oBike採「隨借隨停」、無固定停車地點模式,遭網友批評是「福壽螺」,中
: 央、地方政府也爆出無法可管窘境。為補漏洞,台北、新北目前正研擬自治條例,雙北有
: 共識未來共享單車進駐擬採「許可制」,必須繳納包括用地租金在內的「許可費」及保證
: 金才能營運,且只能投車在特定區域。
: 一位北市府官員指出,北市的自治條例草案擬管制共享單車投車地點,且「用地租金」擬
: 依停放車輛數多寡計次收費,停越多台、收費越高。言下之意,每台無樁單車未來可能都
: 得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才能進行管理。
: 由於oBike目前只有以藍芽感應解鎖、上鎖,並無GPS衛星定位系統,北市府先前已提醒oBi
: ke,如果該公司單車的軟硬體無法符合未來自治條例要求,得考慮屆時是否收回車輛「升
: 級」硬體。
: 據了解,配備GPS系統的V BIKES車身成本頗高,每台單車將近4萬元;oBike如果也升級配
: 備,在台營運成本將再墊高。
: 北市擬採許可制 公有地投車得付錢
: 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王湮筑接受《上報》訪問時說,目前自行車租賃並非特許行
: 業,中央、地方的確缺乏相關法令規範。北市府正研擬「台北市共享車輛經營管理自治條
: 例」草案,未來業者提出的營運計畫書,須包含巡察、維修、投車、災害應變計畫等內容
: ,希望9月底前預告草案,供各界討論。
: 王湮筑指出,由於各界批評共享運具停放在公有土地,卻未負擔相關費用,因此會考慮把
: 用地租金包含在「許可費」內。此外,為避免單車被拖吊後,業者未領回車輛,將先收保
: 證金,不領車就直接扣除拖吊移置費和罰款。
: 「另一個管理重點是,共享單車的投車區域、投車數量也將有限制。」王湮筑直言,不可
: 能無止盡讓業者投車,還是要評估台北市民的接受程度到哪裡。
: 劃定專用停車區  各國共同趨勢
: 至於投車區域如何劃定?王湮筑解釋,目前暫定投車區域將由業者實際踏點、勘查後主動
: 提出,市府再審核,「避免官方畫一個區域,業者覺得沒有商機」;只要是使用公有土地
: ,就要收取用地租金。
: 北市府官員指出,劃定專用停車區域,是各國不同城市規範共享單車的共同趨勢,業者必
: 須及早因應。以北京為例,官方要求劃設停放區域,且單車必須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原
: 本沒有相關功能的業者,只能改裝車身零件」。
: 據了解,由於台北市、新北市是表態將擬定共享車輛自治條例的指標縣市,因此不少其他
: 縣市的官員,近來都頻打電話到雙北「關切」自治條例研擬進度及方向,以評估是否「跟
: 進」。
: 立法院法制局:應由中央統一規範
: 對此,立法院法制局7月底曾提出「無樁租賃自行車管理規範」研析報告,助理研究員陳世
: 超在報告中「提醒」,此類車輛租賃多涉跨縣市經營,且規範內容涉及業者經營門檻、營
: 運地區、投放車輛數量管制、車輛安全維護、停車規範、保險責任、車輛回收、消費者個
: 人資料保護等權益事項,「在立法政策上,似宜由中央統一規範監理密度,而非任由各地
: 方自定管理規範」。
: 一位地方政府官員也呼應這樣的看法。他指出,既然這麼多縣市政府要訂自治條例,何不
: 由中央統一規定?不過他也坦言:「中央處理法令腳步太慢,我們只能趕快訂自治條例,
: 否則無樁單車沒有搭配法令管理,真的會亂。」
: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07 00:51:00
難說 也許之前有人要停機車 就故意丟到旁邊機車騎走之後 只留下obike被丟在路邊
作者: saisai34   2017-08-07 00:52:00
當破壞不用付出代價的時候 人性就會赤裸裸的展現出來
作者: richjf (jeff)   2017-08-07 00:52:00
對岸是有利益相關問題的人會故意去破壞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7-08-07 00:53:00
市府怠惰不清走亂停的oBike,民眾無奈被迫代勞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8-07 00:54:00
機車能使用道路是因為有付牌照稅跟燃料稅腳踏車沒有付使用稅,停放在道路上只能算是任意堆積阻礙通行之雜物,跟跟佔用騎樓或人行道堆放雜物的商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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