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玩具槍具殺傷力!台灣之光成槍砲犯遭判刑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7-08-07 14:54:04
本案應為105重訴16
目前正上訴於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尚未確定
殺傷力的認定、以及你舉例的鐵尺
第一審辯護人都有主張、法院也都有回應
簡單來說:
1.該玩具槍確實具有殺傷力(沒人爭執)
2.賣玩具槍的時候,老闆很明顯的知道只要換個瓦斯跟子彈就會變成具有殺傷力的(沒人
爭執)
3.老闆辯稱有提醒客人不可以亂換瓦斯跟子彈(被法院打臉是卸責之詞)
4.老闆辯稱改裝後才會有殺傷力(被法院打臉更換瓦斯跟子彈不算是改裝,把鐵尺用機器
磨成尖的才是)
5.老闆哭說檢驗局說可以賣阿(法院強調該標準是「為了提升玩具槍品質」所規定的,符
合該標準只代表你的玩具槍具「合格水準」,「不代表沒有殺傷力」,仍需符合其他有關
規定,例如不可以具備殺傷力)
6.有罪。
7.個人淺見,唯一問題,就是期待檢驗標準可以跟其他規定有所接軌,至於有人認為換瓦
斯跟子彈就算是自行改裝,不能把錯怪給老闆,我只能說尊重你的想法,交給二審決定吧
作者: A0091127 (A009)   2016-08-07 14:54:00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08-07 14:54:00
台灣法院一堆用屌在判的
作者: vdml (vdml)   2017-08-07 14:59:00
有屌就有強姦的可能 通通有罪
作者: Man   2017-08-07 15:00:00
同意
作者: vdml (vdml)   2017-08-07 15:02:00
以後搞不好說玩具槍托打頭要自動解體 不然有殺傷力
作者: omx (omx)   2017-08-07 15:02:00
改灌別種瓦斯就叫改裝ww 到底改哪裡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8-07 15:05:00
1.2點,當初店長被查就有說了有沒有殺傷力,你用12就沒有(標準局規定),用22就超標,而店長有說不能用鋼彈跟高壓瓦斯,店裡也沒有販賣抱歉,斷句不好,第一句跟後面是兩件事
作者: BIB1029 (NFK)   2017-08-07 15:13:00
辛苦了 邏輯正確 可惜一般人無法理解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7-08-07 15:15:00
主觀上認為「只要用12以下就不具有殺傷力」跟客觀上「用22就會具有殺傷力」也是兩回事,本案判決就是處罰他「客觀上用22就會有殺傷力」,以及「老闆主觀上也知道此事,所以具有故意」,我第7點也有說,這樣的檢驗標準是否需要接軌刑法的確是一個問題,但都不影響本案的認定,畢竟一個長久接觸此行業的人說他都不清楚這些規範?我是蠻懷疑的。
作者: BIB1029 (NFK)   2017-08-07 15:31:00
業者知道規則才會提醒玩家 至於有無意圖難討論第5點提到 經濟部的檢驗標準和內政部警政署當然不同所以通過檢測的玩具槍自然有可能仍有殺傷力所以法規上確實有修正的必要 可惜牽扯太多程序與利益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7-08-07 15:40:00
換瓦斯就可以 但你必須證明他有意圖要換用22的阿 檢調根本無法合理連結槍可以承受22或金屬彈跟製造/使用者有去使用22或金屬彈的意圖阿
作者: happy10838 (蠢到深處無怨尤)   2017-08-07 15:45:00
老闆真倒楣,照這問法料理用刀我看也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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