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公司盜用照片設計文宣? 外交部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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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8:21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補教老師陳國星涉誘姦女作家,旗下公司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涉盜用富爾特數位影像公
司的4張照片,製作外交部委託設計的網站,去年依違反著作權法一狀告上法院,雙方事後
自行和解。外交部今強調,外交部全球資訊網及相關子網站之建置維運,從未曾委由「日創
社」承做。
日創社未經富爾特公司授權同意,私自盜用4張照片,包括廢棄車輛、回收物等圖片,用來
設計外交部的網站文宣。富爾特公司去年2月17日發現,截圖存證依違反著作權法提告。
外交部表示,「日創社」曾承做外交部書籍「用愛寫下的外交時光」編印及出版工作,現也
為今年度外交部刊物「外交部通訊」美術編輯、排版印刷及封裝寄送工作的承做廠商。外交
部在辦理前述兩案時,皆切實遵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於「政府採購網」公告,於公開
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後,辦理評選會議選出符合外交部需求的廠商。
外交部表示,「日創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多次承做外交部委外案,歷次投標皆依照合法程
序經不同評選委員評選通過,該公司也曾於外交部《外交部通訊》委外案評審會中落選,外
交部一切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