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娘喝止咳水致死 夫索賠百萬保險金勝訴
〔記者王定傳、林惠琴/綜合報導〕醫師娘黃姓婦人一○一年間死於
住處,中國人壽依法醫相驗報告等,認為她濫用藥物,拒付意外險費用,
其夫陳姓醫師因而提告索賠,指妻子是服用甘草止咳水所致。新北地院法
官認為,無法證明黃女吸毒,可能為舒緩急性咽喉炎等,自行服甘草止咳
水,致血液及尿液呈現嗎啡及可待因(與嗎啡同為管制藥品)陽性反應,
判給付一百萬元意外保險金。
陳姓醫師八十四年間替妻子投保意外險,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陳
妻死亡,中國人壽拒賠,陳男提告索賠保險金。
中國人壽主張,死者是護理師,竟在已服多種藥物的情況下,執意長
期自行施打須經醫師核准的麻醉藥品治得舒,並過量使用鎮靜安眠藥Zolp-
idem;依法醫相驗屍體證明書,其死因為「嗎啡與鎮靜安眠藥服用過量」
,加上尿液中嗎啡濃度為可待因的七十七.八倍,可見她並非使用含可待
因的止咳水致死,屬吸毒犯罪行為。 法官認為非濫用藥物
判意外險須給付
法官認為,凡是非罹患疾病、細菌感染或器官老化衰竭等身體內部因
素所致,都算意外事故。黃女沒毒品前科,警方也未在她住處發現毒品,
且黃夫經營診所,黃女是護理師,可輕易取得止咳水,加上她死前因口腔
潰瘍、齒齦與牙周疾病、急性咽喉炎等就醫,確有可能為舒緩、治療自行
服用甘草止咳水,服用該藥可導致血液與尿液檢體呈嗎啡及可待因的陽性
反應,判陳姓醫師勝訴。
台灣耳鼻喉科醫學會理事、耳鼻喉科醫師周慶明表示,甘草止咳水的
適應症是鎮咳祛痰,為臨床上常用的處方藥。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社
區藥局委員會主委、藥師許有杉解釋,甘草止咳水相關產品內含有嗎啡、
可待因等鴉片類衍生物,但非常微量,要服用到成癮、濫用藥物的程度,
應該非常困難,民眾務必要按醫師指示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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