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警開槍打死拒捕犯 家屬開口要拿1900萬

作者: zzxx5566 (覺醒青年)   2017-08-09 00:36:32
※ 引述《pchunters123 (pp)》之銘言:
: 說個笑話,台灣的司法~~
: 勇警開槍打死拒捕嫌犯「家屬卻開口要拿1900萬」,他說自己準備的錢「不是用在這種地
: 方」!
: 2013年時,台北市萬華分局的員警張景義在西門町不慎擊斃竊賊,在判決兩次正當防衛後
: ,今年又突然急轉直下,決定起訴張景義。如今死者家屬提出巨額賠償金,但張景義堅持
: :「我願負擔一定金額,但絕非要用金錢換無罪!」
: 黎嫌的家屬在事後認為張景義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在和解金談不攏的情況下憤而提告
: 。本來北檢兩度調查,都認為張景義的做法屬於「正當防衛」,無須起訴,但在今年家屬
: 三度提告時,竟然大逆轉,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 台北地院在近日開庭,家屬一開始就提出1900萬的和解金,後來才下修到1400萬元,但雙
: 方仍然沒有達成金額上的共識。最後法官只好請雙方思考賠償金額的可能性,並預計8月
: 初會再度開庭。
: 張景義在審理後受訪表示,他其實早準備好了200多萬元給對方家屬,但並不是為了和解
: 所用,而是希望對方小孩能好好生活,「如果這筆錢不是實際用在孩子身上,我寧願繼續
: 打官司下去。」他也說不管最後判決結果如何,他都會堅持自己開槍的正當性。
: LIFELOVE http://lifelove01.com/view2/?p=46844
台灣的警察本來就不應該開槍啦~
台灣是人權國家
開槍的人就是要被處罰
你還以爲是美國喔?~
除非啦~
只有一種情況可以開槍
就是警察不開槍 自己生命可能保不住
這樣不開槍都不行
其他...拒捕 正在打人 開車逃逸...
這些情況都應該要以勸導為主
勸導不聽 就是大聲喝斥
再不聽就是要通報無線電要求支援啊...
等大批警力來 再看看要怎麼處理...
現在警察連退休金都不知道有沒有
凡事還是謹慎一點比較好
總之 不管發生什麼事
就是不要開槍就對了
作者: yorkyoung (約克)   2016-08-09 00:36:00
我我我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7-08-09 00:39:00
如果犯人自己不願意被逮捕 警察還去抓就已經侵犯人權了
作者: orze04 (orz)   2017-08-09 00:40:00
他在白天鬧區開車衝上人行道了還不能當場擊斃?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09 00:41:00
當然不行 就算他撞死幾百人 警察也只能打他非致命部位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0:41:00
如果警察覺得犯人有罪就可以隨便開槍,要法院幹嘛?都讓警察來殺就好了啊!笑死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09 00:44:00
這個是比例原則 你只能採用侵害最小的方式來阻止違法所以即便他撞死幾百人 警察打爆輪胎就能讓他停車那就不能用打死他來阻止他繼續撞人 何況本案還沒人被撞
作者: leo3140313 (leo941123456)   2017-08-09 00:53:00
哈哈開槍很準哦可以剛好打中輪胎這種就4把警察當神槍手的象牙塔精神
作者: willieSin (篠微緋羽)   2017-08-09 00:54:00
犯人拒捕撞死路人就加減判,警察開槍出事直接丟飯碗
作者: pchunters123 (pp)   2017-08-09 00:55:00
樓上,打輪胎導致汽車失控嫌犯受傷,也有可能被起訴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0:56:00
樓上,你是檢察官啊?還可以知道會不會起訴啊?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09 00:56:00
是啊 所以最好就是什麼都不做 放犯人開車落跑
作者: leo3140313 (leo941123456)   2017-08-09 00:57:00
像你們這種人應該走出社會來看看。應該出去外面走走看看,自己打個靶好嗎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0:59:00
最好是從小好好動腦,才不會跑去唸警專啦!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09 01:00:00
比例原則很重要 但什麼行為合乎比例原則 什麼則是過當那就看法官心證嘍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1:00:00
跑去唸警專,又不遵守法律,被告又跳出來哭哭。那你為啥小時候不認真一點呢?搞得自己只能念警專比例原則明明就不是很空泛,明明就是達成目的的最小侵害
作者: pchunters123 (pp)   2017-08-09 01:03:00
呵呵,看到台灣檢方起訴標準,你敢說絕不會被起訴?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1:05:00
這個案子的目的就是要讓他停。讓他停下來有無數種方法,警察直接選擇瞄準他開一槍,不起訴他是要起訴誰?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7-08-09 01:06:00
目前的狀態真的是如這篇所說,要危及生命開槍才保險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1:07:00
檢方對警察實在太寬容了,應該要嚴格起訴警察濫權的問題連太陽花的狂戰士都沒被起訴,檢方對警察還不寬容啊?
作者: pchunters123 (pp)   2017-08-09 01:17:00
真的,以後警方只能射擊嫌犯的體毛,這樣應該不會被起訴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8-09 01:20:00
說真的,以後要叫小孩不要不讀書,不然就會跑去當警察或記者,很diu臉
作者: b0102 (小林眼睛)   2017-08-09 01:21:00
nicolaschen2根本呵呵自以為很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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