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hunters123 (pp)》之銘言:
: 說個笑話,台灣的司法~~
: 勇警開槍打死拒捕嫌犯「家屬卻開口要拿1900萬」,他說自己準備的錢「不是用在這種地
: 方」!
: 2013年時,台北市萬華分局的員警張景義在西門町不慎擊斃竊賊,在判決兩次正當防衛後
: ,今年又突然急轉直下,決定起訴張景義。如今死者家屬提出巨額賠償金,但張景義堅持
: :「我願負擔一定金額,但絕非要用金錢換無罪!」
: 黎嫌的家屬在事後認為張景義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在和解金談不攏的情況下憤而提告
: 。本來北檢兩度調查,都認為張景義的做法屬於「正當防衛」,無須起訴,但在今年家屬
: 三度提告時,竟然大逆轉,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 台北地院在近日開庭,家屬一開始就提出1900萬的和解金,後來才下修到1400萬元,但雙
: 方仍然沒有達成金額上的共識。最後法官只好請雙方思考賠償金額的可能性,並預計8月
: 初會再度開庭。
: 張景義在審理後受訪表示,他其實早準備好了200多萬元給對方家屬,但並不是為了和解
: 所用,而是希望對方小孩能好好生活,「如果這筆錢不是實際用在孩子身上,我寧願繼續
: 打官司下去。」他也說不管最後判決結果如何,他都會堅持自己開槍的正當性。
: LIFELOVE http://lifelove01.com/view2/?p=46844
台灣的警察本來就不應該開槍啦~
台灣是人權國家
開槍的人就是要被處罰
你還以爲是美國喔?~
除非啦~
只有一種情況可以開槍
就是警察不開槍 自己生命可能保不住
這樣不開槍都不行
其他...拒捕 正在打人 開車逃逸...
這些情況都應該要以勸導為主
勸導不聽 就是大聲喝斥
再不聽就是要通報無線電要求支援啊...
等大批警力來 再看看要怎麼處理...
現在警察連退休金都不知道有沒有
凡事還是謹慎一點比較好
總之 不管發生什麼事
就是不要開槍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