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前女友臥室硬上...淫男「已婚有妻小」 法官輕判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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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3年前借住在前女友堂哥家,見前女友房門未關,竟闖入前女友房間,並以手指
和生殖器對她性侵得逞。事後前女友報警提告,法官審理時認為,黃男事後已賠償女子取
得和解,並考量黃男已婚,且妻子已懷有身孕,因此宣告緩刑5年,其間交付保護管束。
黃男與被害女子曾於高中時期交往,女子目前擔任軍職,一家人住在新北市一處透天厝2
樓,女子堂哥則住在3樓。黃男因為與前女友的堂哥熟識,2014年4月間到該女子的堂哥家
借住,下樓時發現女子在房間內睡覺,房門未鎖,竟一時色心大起闖入女友臥室。
黃男強行壓制睡夢中的前女友,女子驚醒大喊不要,但黃男不顧她反抗,仍強行脫去她的
衣褲,再用手指和性器官性侵得逞,甚至還強迫她口交後才離去。女子當天收假返回營區
,想起受辱而情緒崩潰大哭,部隊長官見狀上前關心,得知她遭性侵後連忙報警,由檢方
起訴。
開庭時,黃男辯稱2人過去曾交往過,當天是取得前女友同意才發生性關係,否認有性侵
。不過法官認為,女子目前已經有現任男友,且當下也明確拒絕黃男,強調「不要就是不
要」,但黃男卻不顧她反抗而性侵,對女子身心造成重創。
法官考量,黃男已經賠償女子取得和解,加上黃男已於2016年結婚,其妻已經懷有身孕。
法官認為,若執意讓黃男入監服刑,懲罰對象不僅是黃男個人,也罪及仰賴黃男維生的妻
小,因此判決黃男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還可上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809/984854.htm?from=fb_et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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