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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國泰集團公主誆騙飯店 黃琪涉7罪判刑1年10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詐騙慣犯黃琪(本名黃照岡),涉嫌冒充國泰蔡家第三代公主
蔡佳玲,詐取台北喜來登、晶華酒店的住房優惠價,藉以低價入住、用餐,檢方去年依6
次詐欺得利罪、1次詐欺未遂罪起訴黃男;台北地院今宣判,黃琪涉詐欺7罪,判刑1年10
月,另有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
黃琪從偵查到起訴後,被羈押4個月,今年2月過年前才獲10萬元交保,但須每週至派出所
報到一次;他還一度和律師解除委任,換一個新律師。也因多次挨告經驗,習得訴訟相關
詞彙,審理期間他屢以法律用詞和檢察官、法官對話,卻因似懂非懂,使用時機尷尬,讓
辦案人員只能竊笑。
24歲黃琪曾因多起詐欺、偽造文書案而入獄,去年5月出獄,同年7、8月間即連續假冒國
泰千金,訛詐2家五星級飯店。
他被控打電話到晶華酒店,冒充國泰集團蔡鎮宇的獨生女蔡佳玲,用女聲腔調向客服騙稱
:「我是蔡佳玲,我有朋友要過去,給他最低價,住最高檔的房間…」。晶華酒店認為蔡
家大小姐怎麼可能直接來電訂房,因此向刑事局報案。
檢警受理後調查發現,原來台北喜來登飯店也曾受騙,黃琪致電喜來登,向客服人員自稱
是蔡佳玲,交代「朋友要訂房,好好招待,不要無禮,能給折扣就折扣」,還向客服說可
以向董事長秘書或執行長通報;客服信以為真而給予優惠,黃男再假裝蔡女的友人現身入
住。
黃琪庭訊時不認罪,辯稱他入住後確實有付房錢,增加飯店業者的收益,沒有損害,頂多
只是少賺一些,他所獲的優惠價格也未影響業者的一般折扣行情,如果他未訂房,飯店多
一間空房,才會沒有收入,業者以折扣價供他入住,並未虧損,自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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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