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殺女友發回更審 高院保護被害人採不公開審理
2017-08-09 15: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大碩士畢業、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3年前不滿林姓
女友分手,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後親吻下體,高等法院輕判21年6月,最高法院將他性侵
等罪判7年11月定讞,至於殺人罪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提訊他首度開庭,承審法官裁定
,基於維護被害人權益,此案採不公開審理進行。
承審法官梁耀鑌為慎重起見,庭訊一開始先詢問檢方、張的律師是否公開審理意見,檢方主
張被害家屬希望不公開審理,張彥文的律師指出,此案被害人林女遭性侵,而審理過程中可
能會勘驗光碟,為維護被害人權益,也希望不公開審理;法官梁耀鑌裁示,依性侵害防治法
第12條規定,被害人的身份應予保密,因此此案採不公開審理。
此案源於2013年底,當時28歲的張彥文透過網路和21歲林女交往後同居,但個性不合、屢生
口角;2014年9月,張男帶林女赴日旅遊5天,期間仍爭吵,張男竟強拍她裸照,還2度性侵
她,林女返台後堅持分手。
同年9月22日上午,張彥文自認付出真情卻遭林女絕情對待,並懷疑林女不忠,帶著兩封訣
別信,趁林女出門上班時,上前勒她頸,威脅她「我有刀,別動」、「我要自殺了,想在人
生最後一天,跟妳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要求和她再發生一次性關係才分手。
林女受驚嚇拒絕,張男斥罵「妳知道我是用生命愛妳嗎、竟然騙我」,當街砍殺林女47刀,
並親吻屍體,隨後自砍頸部輕傷,被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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