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女友47刀非預謀? 「臺大宅王」更一審

作者: greenseason (綠海兒)   2017-08-09 16:44:51
馬的幹
提到這個傢伙我就不爽
案發的當天晚上,我人在捷運上跟女朋友發生嚴重的爭執
簡單來說我們兩個在車廂上打架
然後不知道哪個小王八蛋報警??!?
我送我女友到她家那站,看到四、五個警察在那邊
我看到也沒多想,繼續跟女友爭吵
結果一群警察就圍上來關切
!??!?
然後我女友是吵架的時候會翻臉不認人的那種類型
馬上控訴說我打她
花惹發!!?!?
幹拎糧那個瞬間我被兩個警察壓制
操操操操
幹殺小
我盡量掩蓋自己內心的狂怒,用儘量平穩的口氣解釋
幹完全不聽我說話
還叫支援!?!??
幹,那天是我人生最恥辱的其中一天
這個臺大宅王是他馬的罪魁禍首
當天他讓整個臺北超敏感的
要是我知道是哪個賤芭樂報警的,我一定會過去飛踢他的肚子
真相是我單方面被女友虐打,變成我打人

馬的鬼島幹

※ 引述《Pravda (真理報)》之銘言:
: 殺女友47刀非預謀? 「臺大宅王」更一審首開庭
: 2017-08-09 14:53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 綽號「臺大宅王」的臺大研究所碩士張彥文,2014年9月持鈦鋼刀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

: 死,事後親吻下體想殉情;但他沒砍死自己。張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認為張和

: 害家屬和解、未來再犯性低,改判21年6月有期徒刑,另被控恐嚇罪、強制罪及侵入住

: 罪部分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高檢署上訴,最高法院撤銷殺人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 更一審下午開庭,雖然張強制性交罪部分已判刑確定,但因殺人罪部分審理仍會連結到

: 者資料,高院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不公開審理。張出庭時因受限於腳鐐,行動緩慢,但

: 答問題時思緒清晰。
: 32歲的張彥文讀臺大時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獲「臺大宅王」稱號,犯案時在會計師

: 務所擔任審計員。張2013年經網路認識林姓女友(21歲),隔年3月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

: 居,雙方因個性差異數度爭執,女友要求分手。
: 張安排兩人赴日旅遊,期間發現林女手機內的自拍照片背景有男性褲子,兩人為此爭吵

: 張對林女強制性交二次並強拍裸照,回臺隔天林女決定分手,張搬離同居處。
: 幾天後,張潛進林女住處,恐嚇她復合才把裸照刪掉,林女拒絕。張懷疑林女另結新歡

: 9月21日寫給林女2封訣別信,隔天清晨6時許,到林女住處外持刀恐嚇「我想在人生最

: 一天,跟你當最後一天男女朋友」,林女掙扎推開,張狂砍林女頭胸47刀,見她倒地後

: 當街親吻屍體私處再自殘。
: 臺北地院判張彥文無期徒刑,他在二審時訴苦「無期徒刑太重了」,二審改判21年6月

: 刑。但最高法院認為「過度殺戮」,從他與女友的對話發現,被害人哀求「你明明告訴

: ,你事(是)想殺我」、「每天擔心自己會不會有人身安全」、「想殺我」、「在日本

: 想殺人了」、「只要給我平靜,給你科(磕)頭科(磕)到破也甘心」、「我到現在還

: 發斗(抖)」,可見並非臨時起意殺人。
: 此外,張彥文自稱想殉情,但他只以鈦鋼刀刀背自戕,最高院也質疑「是一心求死的正

: 表現?」,且他案發前積極上網搜尋自殺訊息、購買鈦鋼刀、與友人對話透露輕生念頭

: 寫訣別信,是不是想預先布置犯後方便脫罪的計畫?這些攸關量刑輕重,原審卻沒仔細
調
: 查。
: 民事部分,張的父母答應賠償林女父母1261萬元,張家去年當庭先支付450萬元支票,

: 方和解,餘款按月支付。
: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 「臺大宅王」張彥文殘殺前女友47刀,二審被判2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張「過度

: 戮」,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記者王宏舜/攝影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32578
作者: Neps (Neps)   2017-08-09 16:45:00
哪部
作者: LipaCat5566 (不斷與時間競賽)   2017-08-09 16:45:00
QQ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08-09 16:45:00
左手痛痛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7-08-09 16:45:00
你的左手好兇哦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7-08-09 16:47:00
Fight club?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7-08-09 16:47:00
醒醒,你沒有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7-08-09 16:47:00
你先吃完藥再發文好不好
作者: flashback17s (flashback17s)   2017-08-09 16:47:00
哪部啦幹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7-08-09 16:48:00
你的想法已經證明你有暴力傾向齁...
作者: tommy91634 (肉包)   2017-08-09 16:49:00
幫QQ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7-08-09 16:49:00
番號?
作者: RazorDeGay (Happy?)   2017-08-09 16:49:00
挖靠 你的左手會說話耶!
作者: justin521 (芸芸是我的)   2017-08-09 16:50:00
三小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7-08-09 16:51:00
金凱瑞王牌大騙子4ni?
作者: ott (ott)   2017-08-09 16:52:00
QQ http://disp.cc/b/18-9Wfl (台北轉運站 - ott板 - Disp
作者: ghgn   2017-08-09 16:54:00
愛交女友活該阿 哈哈 哪像我沒女友沒這煩惱
作者: ziso (ziso)   2017-08-09 16:56:00
跟自己的手在那吵架當然會被懷疑精神異常
作者: oibmk (Jay)   2017-08-09 17:08:00
從你po文的語氣你女朋友是對的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17-08-09 17:18:00
對.....不起..........................不過可惜不是我報警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7-08-09 17:20:00
你左手這麼兇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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