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adeR ()》之銘言:
: 先定義分界線好了
: 1.自己就是公司負責人且佔公司資本額50%以上
我實際上公司掛阿媽的名,所以不用繳稅
資本額大概兩百萬(我100%,沒有很多
: 2.淨收入一年超過500萬
淨收入算ㄧ算200~300
但錢隨時轉來轉去,我開銷很大
戶頭隨時會留個300多萬
: 3.創業資金親友資助100萬以內
: 其他由自己存、銀行貸款、政府補助、合夥、天使投資人等等
有,我舅舅給我二三十萬我爸媽給我五十多萬
: 4.法律上合法 社會不反感的產業
賣印材 合法
如果想刻印章可以站內我,給你們鄉民價
現在轉型要賣外匯車 開建設公司
: 5.30歲以內
1996年生
: 大家身邊有這樣的例子嗎?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