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他性侵女兒被妻撞見 竟稱「性交易而已」
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狼父14年前性侵當時15歲女兒,女兒憤而離家出走,為養活自己,只好到酒店
陪酒賺錢,直到今年4月才首度返家,不料狼父見女兒長大成人,又起色心,再度將她撲
倒性侵,還被妻子目睹淫行。狼父到案竟無恥辯稱「和女兒就是一般性交易而已」,母親
也推稱「女兒沒有反抗」,但新北地檢署不採信,昨依強制性交等罪將狼父起訴。
起訴指出,該名狼父2003年6月間見當時年僅15歲的女兒在房間內換衣服,竟起色心,衝
進房內強行脫掉女兒衣服並摀住她嘴巴性侵得逞,事後還塞給女兒100元當作「封口費」
。
女兒受辱後向母親哭訴,但母親卻因女兒有輕度智能障礙,沒把女兒的話當一回事,女兒
發現求助無效,之後又多次慘遭狼父性侵,再也無法忍受,才憤而離家出走,為養活自己
,只好到酒店陪酒賺錢,直到成年後,才於今年4月再度步入家門。
不料,狼父看到多年不見的女兒好不容易回家,不思反省,竟再起色心,不顧女兒雙腳亂
踢激烈反抗,仍把女兒壓在床上性侵,結果正好被經過房門的妻子撞見這一幕,女兒忍無
可忍,怒對狼父提告。
狼父到案否認犯罪,竟無恥辯稱他認為女兒已成年了,他和女兒就是一般性交易而已;而
母親到案也推稱,她雖有目睹事發狀況,但看到的女兒當下並沒有反抗。
新北地檢署以女兒2013年間到精神科的就醫記錄顯示她曾在門診哭訴遭狼父性侵,且女兒
也於案發後提出驗傷診斷書,檢方因此不採信父母說詞,昨依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強
制性交罪起訴該名狼父。(葉晴煦/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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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真變態 鬼父 鬼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