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marai (Pawn)
2017-08-11 19:09:56剛剛去某個版晃了一下
發現有篇公告很多推,好奇點進去看
是某人被檢舉群嘲的公告
版主要求版友在推文附議是否覺得被嘲諷來決定是否懲處,無關附議的推文會被刪除,更
甚者一同懲處
看了原文章,是有人在推文堅持活動宣傳文要叫"中華台北",表示活動主辦方也是標明"
中華台北",應給予尊重
雖不知是否反串,但總歸來說沒有惡言相向,只是堅持己見,但另外有人對他推文進行人
身攻擊卻沒事的
公告下面附議懲處至少40推,這種公審式的判決法是不是有點狂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