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公約、貿易協定及勞基法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08/944883/
郭芳煜解釋,「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指出本、外勞應一視同仁;世界上有《勞動基準法》(或相關法律)的國家中,也沒
人規定本、外勞薪資脫鉤;未來我國若要和外國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或參與TPP(跨
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其中都有「勞工專章」,規定本、外勞一視同仁;最後
,若要將本、外勞薪資脫鉤要修勞基法,在立法院通過難度相當高。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8/
1.基本工資調整外籍勞工是否適用?
A:凡是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不分本勞、外勞,均一體適用基本工資相關規定。惟目
前「家庭類看護工」並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其工資依勞雇雙方之約定辦理。
※ 引述《idwang (..)》之銘言:
: 香港才花4300港幣550美金請外勞
: 台灣要花有21,009元新台幣(約700美金)請外勞
: 台灣物價也比香港便宜
: 香港人請外勞花的錢比台灣便宜
: 這到底有甚麼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