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7年8月12日
2.完整新聞標題:
開毒趴誘姦國二女 109公斤胖狼「找瘦男頂罪」GG了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109公斤的王姓胖男為了要誘姦一名國二女,竟與潘姓少年合謀,假借為朋友慶生開毒趴,引誘少女拉K,趁被害人意識模糊時,聯手性侵得逞,被害人清醒後報案,王男竟找人頂罪,被害人依稀記得侵犯她的嫌犯「肉肉的,很重」,與頂罪者體型不成比例,王男謊言被戳破,連同潘姓少年被送辦,法官斥王男品行低劣、惡性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王男9年,潘少則送少年法庭審理。
被害人依稀記得 「肉肉的,很重」
19歲王男垂涎國二女「小玲」(化名),竟與16歲的潘姓少年合謀誘姦,透過陳姓少年的前女友「小如」(化名),邀請小玲參加朋友的慶生會。小玲到了會場才發現有人在拉K,小如邀小玲一起吸食,原本拒絕的小玲禁不起慫恿,還是吸了K菸和K粉,意識陷入昏迷,王男與潘少見機不可失,將小玲抱進房間性侵得逞。小玲清醒後發現遭侵犯,事後在學校輔導老師及社工陪同下報警處理。
王男擔心東窗事發,要求陳姓少年幫他頂罪。不過,小玲意識模糊之際,依稀感覺到被2個人壓在床上,下體疼痛,其中一人「肉肉的,很重」,另人體重則比較輕,體重與陳少差不多約60多公斤的潘少已坦承犯案,慶生會現場就屬體重109公斤的王男嫌疑最大,但王嫌應訊時始終否認犯案。
不過,潘少最後被檢警突破心防,坦承和王男合謀性侵小玲,陳少才承認為王男頂罪,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王男及潘少起訴。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少女小如明知王男和潘少對被害人圖謀不軌,竟配合引誘被害人拉K,導致被害人意識昏迷遭侵犯,小如應視為共犯,檢方應連同陳少所涉偽證及頂替罪一併偵辦,另行起訴。
迷姦還找替死鬼 惡性重大重判9年
法官並斥責王男及潘少利用毒品,讓被害人陷於昏沉無力狀態,共同性侵得逞,品行低劣。王男犯後猶不知悔悟,竟要求其他少年頂罪,惡性實屬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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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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