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趕在《國體法》大修前夕 羽協硬幹先改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8-12 13:35:05
【鑽修法漏洞】趕在《國體法》大修前夕 羽協硬幹先改選理事長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2538 上報
《國民體育法》修法在即,體育署近來「強力勸阻」中華民國羽球
協會,建議等修法通過後,再依新章程改選理監事;不料羽協還是
堅持明天( 8月12日)舉行第12屆會員大會並改選。此舉遭質疑是
為已連任一屆的現任羽協理事長程俊琅「鋪路」,讓他不久後可再
回鍋參選下屆羽協理事長。
立法院 8月21日起召開第三次臨時會,可望三讀通過攸關單項運動
協會改革的《國體法》修正草案。草案中明定,特定體育團體應於
新法修正施行起 6個月內,依據修正過後的新章程招收會員,並召
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且理事長每任不得超過 4年,連任「以
一次為限」。
「羽協趕在此時改選,等於新任理事長上任還不滿半年之際,可能
就要再次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體育改革聯會」代表張
祐銓指出,這令人懷疑羽協是為現任理事長技巧性規避「不得連任
」的規範,只要選出另外一位「過渡性質」的羽協第12屆理事長,
等《國體法》修正後半年內再次改選,他就能回鍋再當第13屆理事
長。
下月任期才屆滿 現在改選急什麼
體育署統計,目前國內有43個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其中14個在今
年7月至明年2月底間必須陸續改選。除馬術協會7月已改選外,第1
1屆羽協理監事任期到9月27日才屆滿,如今算是「提前改選」。
因正值《國體法》大修前夕,為避免短期內辦 2次改選「勞師動眾
」,且當選者權益不受保障,體育署 7月20日曾發函給14個協會,
「提醒」各協會依《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向內政部申請延長改
選,等《國體法》修正施行後再改選。
體育署官員無奈指出,體育署曾邀羽協理事長、秘書長溝通,告知
外界有所疑慮,但羽協還是堅持己見,只表示會「考慮」把體育署
建議延後改選一事,列入會員大會討論。
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單項運動協會必須在任期屆
滿前 1個月內辦理改選,如有困難得向內政部申請延長,期限以不
超過 3個月為限。據《上報》調查,羽協是第一個理監事任期未滿
,但堅持在修法前改選的協會。
此次《國體法》修法預計大幅增加對單項協會規範,包括個人會員
理事、團體會員理事不得超過全體理事總額2分之1,運動選手理事
不得少於總額5分之1,會員組成則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由
於會員、理事結構將與現行大不同,因此各協會即使在修法前已改
選,修法通過後還是得再「洗牌」一次。
羽球球后戴資穎這 2年在里約奧運、亞洲羽球錦標賽,陸續發生沒
穿羽協提供贊助商球鞋險遭懲處,以及球衣不合身等「出包」事件
,都與羽協有關。如今羽協不顧體育署勸說,執意提早改選,爭議
又添一樁。
羽協:會員希望如期改選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藍坤田接受《上報》訪問時證實,體育署
曾數度跟羽協溝通,「強烈表達基於協會穩定性、避免行政困擾、
顧及社會期待,希望羽協延後改選」。羽協則告知體育署,他們是
依《人民團體法》依法改選,且地方有些會員團體希望如期改選。
不過,據「體育改革聯會」掌握資料,其實曾有地方羽球團體對這
次羽協改選程序提出疑慮。台灣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台北市體育總
會羽球協會、台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以及雲林縣、基隆市、
新竹縣、花蓮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曾在 7月20日提出「聯合聲明
異議狀」。
地方團體質疑羽協搞黑箱
各地方羽球團體質疑,羽協 7月11日才發函要求各會員填寫理監事
競選意願書,並訂截止日期為 7月19日,台灣本島縣市只有7日到8
日可回應,金門、馬祖、澎湖只有4日到5日,時間短促,影響會員
參選權利。
各地方羽球團體並質疑,羽協要求各會員提交理監事競選意願書,
但當時並未告知理監事選舉時間、地點、會員名冊,「選舉資訊不
公開,導致有意參選的會員權益受損」。
張祐銓直言,體育署應該更積極、強硬處理單項協會改革事宜,尤
其《國體法》未來修正通過後,「最大戰爭是全部協會要改選一次
」。如有協會「亂搞」,遞出四不像的章程,難道體育署又只能「
道德勸說」,再浪費4年嗎?「這不對吧!」
對於外界對羽協的諸多質疑,《上報》記者從8月9日起,多次致電
羽球協會,並留下聯絡方式,欲詢問相關回應,但至截稿為止未收
到答覆。
作者: neetcat (姆珠)   2016-08-12 13:35:00
要尊嚴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8-12 13:37:00
跟亞泥一樣趕在修法前先送二十年給亞泥
作者: britvic (fly high)   2017-08-12 13:37:00
高調
作者: nnoonn (怎麼一回事)   2017-08-12 13:37:00
如果是合法的話就沒啥好講阿 等國體法通過再來改選就好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8-12 13:38:00
然後礦務局長配合退休做斷點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8-12 13:39:00
人渣
作者: moonchaser (Moonchaser)   2017-08-12 13:39:00
悲哀,眼中只有自己利益,選手跟大便一樣沒價值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12 13:41:00
垃圾無恥民進黨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7-08-12 13:41:00
國家大體法?!
作者: tree748596 (albert)   2017-08-12 13:42:00
作者: ueu966 (迷失的小白兔)   2017-08-12 13:43:00
邪會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7-08-12 13:43:00
理事長dpp的
作者: LocustMan (蝗蟲)   2017-08-12 13:44:00
支那人談合法
作者: bioman (喜獲麟兒)   2017-08-12 13:44:00
所以??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8-12 13:45:00
這些邪會一些妖魔鬼怪,愛搞狗屁倒灶的事不意外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8-12 13:54:00
中立選民最愛的親民黨拉下來協商的結果 ㄏㄏ早該在三個月前就完成的東西 拖到現在 又可罵政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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