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一篇新聞
https://www.facebook.com/ETtoday/posts/1579766912059467
一名未成年無照駕駛在路上被貨車撞死
不論他無照還是未戴安全帽
貨車轉彎沒讓直行車 停止線也沒有停車
肇責根本就是再貨車
結果留言一堆罵屁孩沒有駕照死了活該
事實上
他有沒有駕照有沒有安全帽
都不影響肇責才是
不論一個人他違停、騎禁行機車、騎車上國道、未二段左轉...等違規理由
看不爽可以檢舉他啊
到底是怎樣的白癡看到違規就覺得他該死
甚至有些看到別人違規就逼車想弄死人
在台灣違規者受害就活該被弄?
(因違規造成他人反應不及 例:違規迴轉..等 受到傷害的不納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