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核電重啟議題
再次產生了核廢料的論戰
而其中
蘭嶼被放了低階核廢
那麼
對於替社會犧牲的人
選擇了尊重還是貶低?
有時屢屢看到下面推文
"蘭嶼如果不想放核廢料 行 先把補助款還來"
這個世界上有房東在不給房客住了之後
還要把租金全退回去的道理?
更別說這房客是強迫住進去的
我們社會似乎處處有這種狀況
下到勞工
如果有個屎缺 肯定是先塞給沒背景的
然後在他被屎缺壓到喘不過氣的時候
我們總是選擇用鄙視的眼光再塞一堆屎缺過去
不但要塞還要說你懶惰 歧視你
電視媒體也老是用這種方法
對勞工老是說22k草莓懶惰鬼
對蘭嶼就說他們不斷使用電費
似乎都是想把底下階層的人塑造成一個可恥貪婪而懶惰的形象
同樣的手法對了多少人用了?
上到社會下到家庭
這種不斷傷害弱小的風氣真的要繼續嗎
不管是核廢也好 勞工也好 血汗醫護也好
我們越是壓迫越多人 自己受的傷只會更大
最後我們只能祈求成為最暴力的核心以免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