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那厚厚的法規阿
要用的時候拿來翻不就知道了
為什麼還要背出第幾條第幾項勒
理解不是比較重要
有文組可以解釋一下咪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6-08-14 18:34:00你根本不懂胖虎
作者: jamz (睡不飽..ˊˋ) 2016-08-14 18:34:00
謝謝五樓
作者:
victciv (努力型肥宅)
2017-08-14 18:35:00反霸凌博士可不會只是網路拍拍影片啊
法庭上言詞交鋒,大家等你翻法條google判例翻到哪一年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7-08-14 18:35:00所以五金行老闆一定是水電工加機械細工師傅嗎?
作者: IMyandere (草莓好ㄘ) 2017-08-14 18:36:00
小熊維尼也沒穿褲子啊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7-08-14 18:36:00一堆工具。你不會用。你根本不知道怎麼翻。更不知道怎麼辯
其實多看case,只要常看到或是常翻到就記起來了,學店出生的魯蛇才會特別去背
作者: oneloveone (ououyeeisme) 2017-08-14 18:39:00
樓上講的好像台大法就不用背法條一樣?
作者:
ross1103 (magical squid)
2017-08-14 18:41:00其實真的常用就會記得了 沒有特別去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