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邀吃泡麵 男舍監性侵國二男判7年6月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某中學學生宿舍邱姓管理員,前年藉口邀學生到他房內吃泡麵,兩度誘騙14歲就讀
國中二年級的男學生與他發生性行為,最高法院考量邱男坦認部分犯行,犯後未與被害男
學生和解或為任何賠償,將他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6月確定。
判決指出,42歲的邱姓男老師在103年5月到104年5月間,擔任高雄一所私立中學的管理員
,負責管理住宿學生的生活起居,他在104年4月和5月間的深夜,以被害國中男學生「吃
泡麵」為藉口,要求對方到他個人寢室內,待男學生吃完泡麵,加以性侵。
邱男脫去男學生的內褲,撫摸其生殖器後再進行口交,期間男學生推開表示拒絕,但邱男
以凶惡眼神怒瞪對方,使其不敢反抗,他食髓知味,隔月又以此方式,再次於強制性交得
逞;男學生放假返家表達想轉學,母親一問才知遭邱男性侵,立即向校方反映。
邱男坦承對男學生口交,但辯稱雙方是「合意」發生親密行為,高雄高分院佐以證人證詞
,不採信他的辯詞,但考量他非以強暴、脅迫方式犯下本案,且犯行侵害程度非重,將他
判刑7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14002535-260402
5.備註:
難怪甲甲想廢除刑法2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