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nana (封鱗非冕欲星移)》之銘言:
: 把過去同性戀板主挖出來,我也在列。
: 當板主期間,做的好做的不好,我自問問心無愧。
那要不要解釋一下板規七的標準
先不貼你的判決了
就說你當初和blaz共同當板主的時期就好
檢舉板一堆這種狀況
你判待判
然後下面blaz馬上就水桶
→ medama: 甲甲不意外03/22 23:34
推 Bignana: 待判 我認為未達標準03/24 00:52
推 blaz: 1m03/24 22:03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58661061.A.E42.html
甲甲不意外到底有什麼好桶的???
這篇你甚至還說了"我覺得未達標準"
那不就結案就好了? 卻刻意留個待判? 是不是知道blaz會桶然後放給他桶???
難道沒有助長文字獄嗎???
一堆這種案例耶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