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改首表決沒過 小英楞一下:你們在搞什

作者: gungunden (mem)   2017-08-15 01:03:59
不懂欸
這就是台灣的民主??
投票不符合菜包的意思就重投
投到她滿意為止
補一句:我早就說要這樣投了嗎
幹你娘你一直駁回投什麼都沒用啊
台灣已經向支那看齊了嗎?
從內部開始統一?
好喔好喔
※ 引述《Diluvius (沒)》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 2.完整新聞標題: 司改首表決沒過 小英楞一下:你們在搞什麼?
: 3.完整新聞內文:
: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今(12)日舉行。對於最高法院法官遴選,為避免總統
: 擴權,司法院透過委員陳俊宏提出修正案,讓總統任命改為形式。豈料,修正案第一、第
: 二次表決時都沒過半數,總統蔡英文看到表決結果時楞了一下說,「你們在搞什麼?」
: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通過結論,法院組織採金字塔化。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 法官如何產生卻有爭議,被質疑總統擴權。
: 委員陳俊宏提案,第二分組決議原本決議,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選任程序,由司法院院長提
: 出應任名額3倍人選,交由司法院依多元原則組成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遴選委
: 員會遴薦2倍人選後,陳報總統任命」。
: 但被認為總統擴權後,陳俊宏提案,「對於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建議修正為「
: 選任程序由司法院院長提出應任名額2倍人選,交由司法院依多元原則組成的最高法院、
: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後,陳報總統任命」。
: 委員林孟皇也提出另一個修正案,由司法院長提出應任名額2倍人選,交由法官遴選委員
: 會依公開、透明方式遴選出應任人員後,陳報總統任命。法官遴選委員會成員應專業、多
: 元並具備民主正當性,除法官、檢察官、律師代表由各該專業人士票選產生之外,學者及
: 社會公正人士應由立法院推舉立法委員以外之擔任」。
: 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發言表達支持陳俊宏所提的修正案。至於林孟皇的修正案,呂
: 太郎表示,司法院院長沒有提名權,這可能抵觸民主正當性,因為司法院裡只有他真正經
: 過民主洗禮。將他排除後,總統又是形式任命,這樣責任如何追究。
: 蔡英文主持會議時,原本建議,基本上通過第一案提案,但也將第二案關於遴選委員會組
: 成列為參考。但兩案的重點是總統的任命權都只是形式。
: 豈料,還是有委員要求表決。小英則說,「這個還要表決嗎?喜歡表決,我們就來表決」
: ,「贊成第一案請舉手?」
: 豈料,表決結果沒超過過半51票。蔡英文楞一下看著表決結果說,「贊成票只有44票,你
: 們在搞什麼?要不要再表決一遍?我們現在再來表決一次」。
: 結果,林孟皇的修正案只獲得25票贊成。蔡英文說,「那你們打算怎麼辦?」
: 她提議,再表決一案,認為需要修正第二分組意見的請舉手。結果獲得61票通過。然後,
: 蔡英文再提案,以陳俊宏的提案為處,但將林孟皇提案列為將來處理參考。結果也獲得66
: 票多數通過。
: 表決後,蔡英文說,「這不是我剛剛第一次要你們表決的情形嗎,你們又繞了一大圈,好
: 啦,我想這個案子過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8-12/94805
: 5.備註: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7-08-15 01:05:00
蓋蓋蓋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7-08-15 01:05:00
真的好棒棒喔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7-08-15 01:07:00
已經修正到台下滿意多,還投第二次才過,不能嘴?
作者: yoyo86215 (阿道)   2017-08-15 01:08:00
我執政黨欸 當然要過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15 01:10:00
等下會有人拿兩蔣時代出來說嘴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7-08-15 01:10:00
沒過不是很沒面子?讓宗痛丟臉一次已經很過份了,下不為例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7-08-15 01:11:00
小英都還沒有把人拖下去午門斬首 鄉民應該先檢討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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