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英九列三中案被告 明首遭北檢傳訊

作者: shoga (歡迎 來自星星的Elohim)   2017-08-15 11:28:0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馬英九列三中案被告 明首遭北檢傳訊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日前查出蔡正元利用五鬼搬運手法A走3.7億元的減資款,將他收
押禁見;又查出中廣交易案,當時除了趙少康外,還有其他買家也有意購買,且條件比趙
還優,但國民黨的中投公司卻選擇了趙,疑有損及股東權益之嫌,北檢日前約談中投前董
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訊後依背信罪諭令2人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明天
將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前總統馬英九到案釐清案情。
當北檢在查辦中廣案時,曾以證人身分約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到案,當時趙即表示他是因
為馬英九在三中案被告發為背信罪的被告,他是為了此事前來作證。不過就中廣案,他則
表示,「我們取得中廣是經過正當的程序,而且我的出價是最高的,很多人說我們2億買
57億,不是,我們2億是買10億的媒體,而且2億是訂金,之後分5年把它付完,有人說我
們是無本生意,這腦筋壞了,什麼叫無本生意,我們是要付錢的耶!我們是要辛苦經營的
耶!」
民進黨大老游錫堃等人於2006年以三中(中影、中廣、中視)資產淨值高達152億餘元,
國民黨竟以40億元將三中股權賣給榮麗公司,先將三中賤賣,再與榮麗公司聯手處分三中
資產,由榮麗公司依實際處分資產所得,結算價金給國民黨,藉此協助國民黨出脫黨產,
掩飾並隱匿犯罪所得,因此告發涉嫌背信、侵占、洗錢等罪,當時特偵組調查後,認為查
無不法事證全案簽結。
但三中案一直屢遭外界質疑,尤其是中影及中廣部分,甚至有民眾轉向台北地檢署告發、
檢舉,當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上任後,匯整所有的檢舉內容、並調閱特偵當時調查的事證,
就中影及中廣告展開調查,同時在特偵調查的基礎事實上,調閱其他相關資料,先將中影
前董事長蔡正元收押,繼續追查中廣交易案。
至於中廣交易案,最關鍵的就是當時中廣要出售時,除了趙少康之外,其實有不少潛在買
家也有興趣,且開出的條件也比趙還來得優,國民黨的中投公司也曾主動接洽這些買家,
但在2006年間,卻將中廣以57億元出售給趙少康及其旗下公司,但趙只願以10億元購買中
廣的廣播媒體部門,遭質疑並沒實質給付10億元,買賣過程中也涉嫌損害中廣股東的權益

據了解,當年國民黨想出脫中廣股權,但考量中廣有許多土地涉訟不好處理,時任黨主席
的馬英九裁示廣播與資產分開處理,而張哲琛到案也供稱,當時馬英九忙於國事,在開會
時都只做重點指示,全部都授權行管會與中投處理,似乎將所有責任一肩扛下。
不過當年整個決策幾乎都由黨主席馬英九拍版定案,中影案中蔡正元也供稱馬知道且授意
他全權處理,而張哲琛也供稱所有事情都有向馬回報,為了釐案整個案情原委,明天將傳
馬說清楚、講明白。(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815/1182447/
5.備註:
馬: 你信嗎?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8-15 11:28:00
演演戲而已 北檢換湯不換藥 都是那些貨
作者: ILoveKMT   2016-08-15 11:28:00
馬總統無罪 馬案是政治迫害
作者: q1qaz2 (金城武)   2016-08-15 11:28:00
作者: tom77588 (葉天)   2016-08-15 11:28:00
現在逃亡還來得及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7-08-15 11:29:00
現在逃亡還來得及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17-08-15 11:29:00
沒事兒沒事兒
作者: q76211635 (千手櫻吹雪)   2017-08-15 11:29:00
我們需要更多的祭品
作者: DORAQMON (哆啦咪咪)   2017-08-15 11:29:00
清白的人 幹嘛逃亡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7-08-15 11:29:00
馬: 你信嗎?幹,我信惹
作者: a0912pudding (a0912pudding)   2017-08-15 11:30:00
9.2:政治追殺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7-08-15 11:30:00
這樣終於能解釋為啥這傢伙名下都不掛不動產 然後兩個女兒還要去當美國人 隨時準備烙跑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7-08-15 11:30:00
演演戲而已,猜最後安全下庄
作者: locdan (locdan)   2017-08-15 11:31:00
會有事早就進去了,自盡黨還是別白費力氣了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7-08-15 11:31:00
洨英把洨馬抓去關好不好?法官判無罪,就換法官,很難?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8-15 11:32:00
檢查官禮遇大小眼就看出來了 大不了再用錯誤法條起訴騙百姓
作者: higameboy (愛聊天的boy~)   2017-08-15 11:33:00
馬: 你信嗎?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8-15 11:33:00
找不到贓款就100%無罪而已
作者: beefsoup (牛肉湯)   2017-08-15 11:34:00
看以前"實質影響力"的標準歪成那樣,就知道遲早沒事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7-08-15 11:34:00
特偵組表示:別查
作者: green001 (609萬分之一)   2017-08-15 11:35:00
希望馬可以是第二個適用 "實質影響力" 的人,不然就幫第一個判無罪,因為這條判例根本不適用其他人!
作者: nctugoodman   2017-08-15 11:39:00
余文3.0早準備好了...
作者: bighorse0   2017-08-15 11:40:00
小英要弄小英了
作者: domiso (never hide)   2017-08-15 11:40:00
都自己人 演演戲讓大家閉嘴很難嗎
作者: vanson37   2017-08-15 11:43:00
演戲而已,蔡不會關馬
作者: yushes920179 (樂冰)   2017-08-15 11:55:00
搞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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