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card56 (低能卡56)
2017-08-15 15:35:09前總統陳水扁9年前坦承「曾經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但迄今卻不「認罪」,應否特赦也引發極大爭辯。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司法偵審扁案充滿「程序不正義」,總統特赦扁是避免社會對立的最好方式。但前立委林濁水表示,扁若堅不認罪,那就應由民進黨先論定扁的功過,再來談特赦。
總統雖有特赦權,但前提要是判決定讞案件,由於陳水扁尚有部分案件還未確定,蔡易餘已提案修正「赦免法」,增訂總統的赦免,也可對受罪刑宣告之人免除其追訴權,不用犯罪確定也能被赦免,「總統的憲法權力,不應被法律綁死」。
但反對特赦陳水扁的人主張,如果扁自認無罪,何須總統特赦?蔡易餘表示,特赦是總統的刑事赦免權,總統站在政治的最高立場,只要認為行使特赦權可以解決社會嚴重對立,就可行使這項權力,特赦並無附設「認罪」的要件。
他直言,扁案「被國家機器搞壞了」,就算全部判決確定,也是「一半的人相信、一半的人不信」,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總統發揮智慧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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