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旅德爭端】台情侶在海德堡民宿打工 爆勞資糾紛
3.完整新聞內文:
旅德台人之間傳出「打工換宿」薪資糾紛,雙方對勞雇關係認知不同,各說各話,引發網路熱議。一對台灣年輕情侶取得德國打工度假簽證,今年5月中到海德堡附近一間民宿「打工換宿」,同為台灣人的經營者原承諾在食宿外,支付合理薪酬,但打工結束後卻未支付。該對情侶1個月內做粗工25天僅休3天還遭欠薪,上網披露此事引發熱議。經《蘋果》介入了解,業者於上月底先各支付約4.2萬元台幣給兩人,但因牽涉稅後薪資問題,雙方正委託律師協商,盼確定工時與稅後工資,讓事件盡快落幕。
位於德國海德堡附近的民宿「博雅之家」由海德堡大學漢學系台籍講師王志宏和德籍妻子卡雅共同經營,負責人為卡雅。王志宏向《蘋果》稱,負責人已匯款表示誠意,現進入正常程序。據他所知,負責人當初未簽工作約,只發了邀請函給兩名年輕人,但「當事人把它當成有效合約,而德國十分保護勞方,才會有模糊空間」。而且,他從沒聽說當事人要求負責人付錢,離開民宿前也從未有異議,「沒想到當事人(後來)以此要求。負責人委曲求全,匯足對方要求的款項」。
來自新北市的24歲林先生和女友李小姐,年初看到王志宏在臉書貼文「徵打工換食宿,還會依貢獻度給予合理payment(薪酬)」。兩人跟王聯繫,取得對方提供的信函,當中邀請林擔任「銷售助理」,薪資以時薪給付。林先生將該信提交德國在台協會,取得簽證。雙方談定,未來每天工作4小時換食宿。
林、李兩人5月13日抵德,住進內卡爾斯泰納(Neckarsteinach)的「博雅之家二館」。隔天對方變更勞動條件,要兩人工作整天。他們每天到另一小鎮希爾施霍恩(Hirschhorn)、正在施工的三館工作,從早上9時忙至晚上7時(休1小時),切割矽酸鈣板、用水泥補牆縫、切鋸鐵條、搬運磁磚和清廢土。
兩人結束工作後回到二館,還必須幫忙家務如洗碗。李小姐說,王老闆提供的住宿是在二館的地下室毛胚房,地板是未完工的水泥地,地下室特別潮濕,除了床並無任何家具,連房門也是壞的無法關起,覺得居住環境不理想。
一開始林、李兩人連續工作16天未休假,他們反映但未獲業者回應。近一個月內,他們工作25天休假3天,身心俱疲。李小姐稱:「工作很累,身心壓力都很大,我跟男友都互相打氣,再忍一下找到房子就趕快搬走。」德國工時法案規定,正常每周工時不應逾40小時。對於兩人稱連續工作16天,王先生反駁:「何來連續16天?我們自已也沒有連續工作16天呀?!」
李小姐表示,工作2周後兩人向王先生要求合理薪資。對方說,可以讓兩人免費參加由王主辦、7月開始的「德語夏令營」作為薪酬,不過得在夏令營幫忙雜務。兩人認為不合理,想拿工資離開,對方卻說沒現金支付。兩人在6月10日離職,老闆僅給他們一人一包80歐元(約2827元台幣)的「紅包」。
《蘋果》查閱德國法律發現,雇主與勞工須簽定契約,而薪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8.84歐元(約312元台幣),以提供當局勞動檢查。
「一開始因為他是德國台灣協會(前)分會長,所以沒有懷疑,感覺被騙了」,李小姐說。她和男友試算工作近200小時,若以法定最低時薪8.84歐元計算,她和男友認為兩人各遭欠薪1768歐元(約6.2萬台幣)。但由於雙方有打工換宿關係,上述欠薪金額是否需要扣除食宿費用,仍待律師協商。
林、李兩人將此事公布在「背包客棧」網站,有網友轉發至臉書社團「德國台灣同學會」,引發熱議。民宿起初未回應,在《蘋果》上月下旬介入了解後,業者已向兩人各支付1200歐元(約4.2萬元台幣)。惟因牽涉所得稅額,目前雙方各自委託律師,將算出確切工時及稅後實得薪資,徹底解決紛爭。
對此,王志宏向《蘋果》稱兩方有認知差異,而他個人認為,「自由的生活學習和正式的工作是有區別的」。針對話題在網路引發討論,他說:「負責人現在針對當事人提出的要求回應,無法在網路上接受公審。君不見有人遭霸凌而自殺者。當嗜血及獵巫變成一種娛樂,多少人無辜身敗名裂?負責人只想過正常的生活,最卑微的要求而已。」
我駐德國代表處回應,針對此事已去電多次表示關切,「轉告該單位務請依德國相關法令辦理各項活動,以保障各方權益」。
此外,《蘋果》經追查臉書網友留言與詢問相關人士後發現,至少還有4名台灣背包客宣稱有類似的經驗,但他們皆不願接受訪問,無法有進一步說法。(林奐成╱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y7fmzjdh
5.備註:
哇,海外台灣人讚喔
以後出國看到海外的台灣人還是閃遠一點好
作者:
tetsu2008 (妳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
2017-08-16 03:02:001f帥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7-08-16 03:02:00不重要
作者:
kyo51220 (魯疆戰神-天魯皇-)
2017-08-16 03:02:00五樓賣屁眼換宿
作者:
farnorth (可愛北極熊)
2017-08-16 03:03:00出國看到說中文的都別靠近
作者:
JingP (Jing)
2017-08-16 03:05:00常常看到都是旅外華人為難華人 不管中國還是台灣 ㄏㄏ
台灣慣老闆 奴不了德國人所以找台灣人來奴根本計畫通 這很道地台灣人
作者:
teras (Tera)
2017-08-16 03:13:00借轉德國板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08-16 03:14:00台灣之光
作者:
LJer (jason)
2017-08-16 03:15:00所以德國政府有夠力 投訴後就有會足錢給他們了???結果是這樣嗎? 因為我好像沒看到德國相關單位做法的文字敘述
作者:
P5566 (好愛卡民)
2017-08-16 03:16:00嗯 標準臺灣人
作者: blackmoon21 (黑饅頭) 2017-08-16 03:20:00
一堆騙自己國家的人
「委託律師協商」是打算走和解吧。被檢舉除了薪水照付還會有大筆罰金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8-16 03:32:00打官司會拖到兩年,而且開庭必須飛來德國
作者:
CM15 (半個鄉民)
2017-08-16 03:42:00德國台灣人依然是台灣人,但是德國政府有勞工單位,跟台灣政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8-16 03:44:00
這些建築工作在德國都超搶的
這類勞資官司應該不會拖兩年這麼久。但如果打贏官司也僅是賠薪水,有些人會選擇不打,尤其是做人留一線的華人。有則16年8月的澳洲新聞,業主是賠員工薪資而已(員工5人各自欠8千~1萬8澳),主要是政府罰款罰很重(約20萬澳)
作者: seeking214 2017-08-16 03:56:00
留言還有提到幫女生按摩摸胸的事
作者:
NoteEdge (剛買iPhone7+)
2017-08-16 03:59:00業主:還是台勞對味
作者:
ev331 2017-08-16 04:12:00嗯 台灣人 究竟要相信誰
在國外千萬別信任台灣人。我在美國遇過台灣人被誣陷整個看清。
而且機票成本就一半以上了吧 這樣一個月才賺一萬出頭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7-08-16 06:12:00海外台灣人沒別的 就是內鬥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08-16 06:14:00不剝削怎麼當慣老闆
作者: p1227426 (詹) 2017-08-16 06:18:00
找的律師費 很貴吧
作者:
dxoxb (噗噗)
2017-08-16 06:30:00博雅沒上色
作者:
cjtv (小當家)
2017-08-16 07:07:00高調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7-08-16 07:08:00假女權民宿
作者: banbanmeow (banbanmeow) 2017-08-16 0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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