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獲贈5千萬系館以業者命名 台大環工所:未違內規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8-16 15:07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台大環工所今遭周刊爆料,指接受上櫃公司「納諾科技」捐贈5千萬元,卻違反台大內規
,擅自將環工所系館更名「納諾環境館」,有為業者拉抬身價之嫌。
台大環工所長林正芳下午澄清,指周刊斷章取義,根據「國立臺灣大學接受捐贈致謝辦法
」規定,「如捐贈修繕現有空間之所有經費,得由捐贈者命名該空間」,環工所並未違反
規定,且會等這兩周台大行政會議通過、走完所有行政程序,才會正式掛牌。
林正芳於民國96年及去年兩度接任台大環工所長,他強調,和以奈米材料應用起家的納諾
KY科技公司,沒任何利益關係,所上也從未和該公司產學合作、之前沒拿過對方一毛錢,
這次是納諾主動捐贈5千萬給環工所當發展基金,除規畫修繕舊館研究室,也擬設立學生
獎學金、並補助年輕教授研究經費等。
林正芳說,根據「國立臺灣大學接受捐贈致謝辦法」規定,由捐贈者為校內建築命名,新
舊建築有不同規定。凡捐贈新建建築經費或材料逾建築物全部經費1/2者,得請其為建築
物命名,以留永念;若捐贈經費少於1/2者,可視其捐款比例,指定新館之空間由捐贈人
命名。
然而,剛過40年所慶的台大環工所系館是老建築,捐贈致謝辦法另有規定:「捐贈者如捐
贈修繕現有空間之所有經費,得由捐贈者命名該空間,此權利僅可行使一次,該名稱維持
20年。」
所以,林正芳說,「納諾環境館」的命名,並未違反學校內規,且當初捐贈合約內,納諾
科技完全未以命名當成交換條件,環工所之所以打算命名納諾,一方面是期許環工所的研
究也能朝奈米(NANO,另譯為納諾)的高科技領域發展,另一方面是感念納諾捐贈這筆環
工界罕見的款項。
林正芳說,納諾捐款及命名案,所裡開過座談,經師生同意,再逐級送學校行政會議審核
,行政會議日前要求補充說明命名緣由。由於還沒走完程序,所以日前40年所慶時,並未
正式揭牌,等周六或之後行政會議通過核定名稱,才會正式揭牌。
台大工學院院長陳文章也指出,當天他參加環工所40周年所慶時,並未看到揭牌,議程上
也沒有。他強調,納諾科技的業務和空氣濾淨等奈米環工領域有關,願意捐5千萬給環工
所當所務基金,工學院樂觀其成;至於環工所系館命名一事,還在走行政程序,尚未正式
核定,請外界不要誤解,以訛傳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645934
5.備註:
國立臺灣大學接受捐贈致謝辦法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1/1-23.html
這個是對新館的規定,那對舊館的規定是什麼呢?
請看以下連結:
http://www.eng.ntu.edu.tw/files/news/209_da532de3.pdf
其中5.6內文說明:
捐贈者如捐贈修繕現有空間之所有經費,得由捐贈者命名該空間。
捐贈本校指定用途用於功能性或虛擬單位,經行政會議決定通過之捐款,其金
額巨大且對該單位之開辦、發展有關鍵性影響者,經由協商,該單位可由捐贈
者命名。
但本校組織章程下設置之單位,依本校現有調整名稱之規定辦理。
前二項捐贈者命名之權利僅可行使一次,該名稱維持二十年。如有特殊情況
者,提由行政會議決定之。
來源: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879187.A.E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