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代書制度始於日治時期,而日本的代書人制度源自法國,日本殖民過的地方如台灣
、韓國,都有代書這樣的專技人員存在。台灣現稱為地政士,韓國名為法務士,日本則叫
司法書士。
日治時期,代書在民事案件中受台灣人的利用率比辯護士(即律師)更高。一來辯護士收費
高,代書相對便宜,二來代書形象相對親民,日治時期人民對辯護士是非常敬畏的。所以
代書成了一般台灣人事實上的法律顧問,律師通常是涉及刑事案件才會委任。
台灣現在的地政士純粹是土地專業人員,跟訴訟無關,當然也不能代理訴訟案件了。而日
本的司法書士跟古時候一樣,還是能在民事訴訟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包括擔任訴訟標的14
0萬日元以下的訴訟及調解案件代理人。
而司法書士的應考資格是:不限,沒有年齡、學歷,性別的限制。平成28年(2016)考試及
格者最老的是71歲,最年輕21歲,錄取率3.2%,法務省統計資料:
https://goo.gl/rntq2G
最後,日本司法書士連合會官網不知為何也有簡體中文版,關於司法書士的業務有詳細說
明可參:
https://goo.gl/s0fn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