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法務部推受刑人出監工作 竟有女囚落跑
(新增:法務部回應)
法務部今年6月剛推出「受刑人外出工作」獄政新制,沒想到本月初就有一名林姓女詐欺
犯,剛獲准到監外工作半個月,就因受不了同事的異樣眼光而落跑。所幸監所人員和警方
合作,24小時內就在林女位於淡水的夫家將她逮回林,新北地檢署今依脫逃罪將林女起訴
。
法務部今表示,該事件的受刑人單純是因心情不好,所以才會在外遊蕩而被尋獲,因此法
務部認為只是單純個案,不會影響推動監外自主工作的政策,但未來會更謹慎遴選和教化
受刑人,也尊重檢方起訴結果。
起訴指出,林女(40歲)2015年間因犯詐欺案件遭判罰16萬元罰金,但因林女沒錢可繳罰
金,只好用一天1000元易服勞役,預計服勞役期滿日為2019年3月11日。
日前台北女子看守所則核准林女從上月18日起可從事自主監外工作,林女必須從每天上午
7點至下午6點到土城區自由街一家科技公司任職總務工作。
沒想到才上班兩周,林女竟無故不到班,偷跑到淡水的夫家。女所獲報後和警方合作,於
24小時內逮回林女。
林女到案稱,上班時同時都對她指指點點,投以異樣眼光,她覺得受不了這樣才跑走。
新北地檢署今則以林女自白、林女的作業導師證述,依脫逃罪起訴林女。
台北女子看守所表示,外出工作主要是為讓收容人能在日後回歸社會時更能適應。但收容
人提出外出工作申請後,仍須經過一定的遴選才有機會外出。而林女獲得外出工作主要原
因,就是她和家庭的關係緊密,人在有情感羈絆的下,外出工作比較不會出狀況。女所進
一步指出,當日林女未到班後,所方便於第一時間所方和林女家人聯絡,才能順利在當晚
十點多即帶回林女。(葉晴煦、吳珮如/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9:26
更新時間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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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讓受刑人出監工作 結果跑了
人權治國 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