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醫院當養老院 董娘佔床4年判付499萬住院費
3.完整新聞內文:
大台北瓦斯公司91歲張姓董娘2013年因傷口感染住進台北榮總醫院,病癒後卻宣稱當初
院方同意讓她自費住院,因此拒絕出院,至今長達4年多 ,遭醫院人員質疑「把醫院當
作養老院住」。北榮無計可施,只好提起訴訟。士林地院認定張女患有高血壓,但無住
院治療必要,且北榮已明確要求他出院,今判張女敗訴須給付住院費用499萬餘元。
判決指出,張嬤2013年8月30日因傷口感染住進北榮,2個月後醫生認為張嬤身體已經痊
癒,通知其可以辦理出院手續,但張嬤卻情緒激動,醫院擔心會影響其他病患,同意暫
時讓張嬤以自費身份住院,同年12月24日北榮再次通知張嬤病況已達出院標準,已沒有
住院必要,希望其能將病床讓給需要的病患,但張嬤仍然拒絕出院,甚至拒付費用。
台北榮總醫院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張嬤返還遷讓病床。但張嬤委任訴訟代理
人以書狀反駁,稱當時是北榮同意其以自費方式住院,且其身體狀況是否達出院標準,
並非單頻醫生主張就可以認定,她身體多處人工血管都有進行後續治療的必要,因此拒
絕讓出病床。
士林地院認為,依照病歷即病程護理紀錄等資料顯示,專業醫生都已曾解釋病況已改善
可出院,且也曾在今年6月間以律師函,告知張嬤立即辦理出院手續 ,明確表達醫院想
終止自費住院契約的意願,張嬤雖患有高血壓,但已無住院治療的必要,因此判張嬤應
歸將北榮病床遷出,騰空返還,可上訴。
另外,北榮向台北地院民事庭提起訴訟, 控告張嬤拒絕支付4年多來積欠的醫療費用共
499萬多元 ,審理期間張嬤都沒有現身,台北地院最後依據住院收費通知單等證據,判
處張嬤應返還積欠費用,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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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佔床不走還不付錢,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