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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士官留營 一次簽三年獎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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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為鼓勵續簽留營,推出新的獎勵措施。只要現任志願役
士兵轉預備士官、服役未滿五年的預備士官,一次簽留營三年,可領取的留營慰助金高達
十萬元。國防部指出,這項措施仍會逐年按人事考核發放。
今年七月,行政院批准國防部發放「士官留營慰助金」,比照施行數年的「士兵留營慰助
金」額度,只要依簽約留營一到三年,每年額外分別支給一萬七千元、三萬三千元、五萬
元等遞增式金額。也就是留營一年,可領一萬七千元;一次留營二年,每年期滿可支領一
萬七千元、三萬三千元,合計五萬元的慰助金。如一次留營三年,則可在每年期滿後領取
一萬七千元、三萬三千元、五萬元,共計十萬元。
不過,士官慰助金發放對象,只限志願役士兵轉服預備士官者,以及擔任士官不滿五年的
預備士官;如擔任士官滿五年,即轉任「常備士官」,無法再領取該筆慰助金。國防部發
言人陳中吉表示,此措施仍有逐年考核機制,慰助金只是諸多配套措施的一環,國防部也
藉由在職專班、戰鬥加給、改善官兵生活環境與福利等方式,增進官兵質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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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來人!給五樓一張志願留營書讓他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