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2K沒人應徵 甄莉昔吐員工紛離職主因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19 01:47:18
※ 引述《Tiara5566 (霸凌天團)》之銘言:
: 甄莉2014年為開設「甄品鍋」砸下上百萬,當時風光開幕還有不少藝人義氣站台,包括胡
: 瓜、丁柔安、謝震武、梁赫群等人,沒想到今年初驚爆停業,當時據《壹週刊》報導,甄
: 莉表示因遇到員工罷工、人手不足,她為餐廳人事問題焦頭爛額才有此打算。
: 甄莉吐露,去年11月餐廳內兩位資深員工因喊累打算離職,甄莉便用兩人資歷「一年以上
: 、未滿三年」比照勞基法,要求兩人須在離職前20天告知,但對方不願,她便開口說那就
: 往前扣20天薪水,兩人頓時沒話說,答應做到20天後才離開。
: 因餐廳找不到人手幫忙,甄莉甚至為此失去健康,她自曝免疫力失調患疱疹,每晚睡不好
我好奇新聞為什麼突然寫這麼一篇帶風向
24551616 甄品鍋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同區華陰街35號
解散 (105年12月28日 府產業商字 第10595942000號)
接手的人
52491225 嘿鍋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同區華陰街35號、37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 105年12月15日
民國105年 西元2016年 去年底的事情了,
今年2月也早說頂讓出去了,甄莉說是給她朋友,
現在8月又報一次,新聞媒體究竟是有什麼陰謀
當藝人賺爽錢,開棚錄影,賣臉賣身材賣娛樂,藝人資產隨便賺至少一億元起跳,
轉投資副業聽信朋友就開店或投資,結果慘賠的案例很多。
他們賭博的能力也很高,有些藝人還可以買一堆毒品嗑藥吸大麻,
表示收入穩定財力雄厚,鈔票跟糞紙一樣,隨便賺隨便代言個產品就好幾百萬,
以前國稅局還沒電腦化,監控還沒這麼嚴密,
如果藝人直接現領拿現金塞包包,我想也是沒有問題的,
反正國稅局也查不到,跑車豪宅隨便買,超爽。
有的藝人會開設公司避稅,就像某航空老闆買一堆超跑掛在公司名下,
或是找顧問公司開設境外紙上空殼公司,把現金洗到國外去買車買房地產,
順便把國籍也從中華民國改成其他國家國籍。
藝人爽爽賺錢,現在那些開手機直播像乞丐一樣在乞討的視訊女郎,
也是賺快錢賺爽錢,露身材賣肉,裝傻裝可愛,
當空服員空姐的都不當了,當護理師護士的也不當了,
當老師、助理、小模、SG、甚至連酒店小姐跟傳播妹都不當了,
開手機直播賺禮物隨便賺都有一票傻子買帳,
反正那些會買虛擬點數的傻子,永遠都不會清醒過來。
直播小模跟支持藝人偶像一樣,用妖術建立一種宗教斂財行為,
一步一步讓人掉入幻想當中,從中獲取高額不當利益和金錢。
回歸主題...
既然甄妮都轉手了,為什麼還要接受媒體專訪,
我想是增加知名度的手段罷了,不管惡評或好評,
被說有多惡劣多爛多壞,對於藝人來說不痛不癢,
因為他們臉皮早就比一般人厚,藝人反而還會認為是一種助力,
幫自己知名度更高,就像AV女優在日本被唾棄,在台灣還能當電影明星一樣。
拒絕去任何給員工低薪待遇的餐廳用餐,才能讓這種藝人直接消失,
那些藝人大多賺很多也花很多,很會膨風說自己治裝費或豪宅買多少錢,
或是身上服飾有多少錢,家裡的包包鞋子有多少,炫耀自己有財富。
但那些是虛幻的假象,真面目是想要得到更多人脈。
努力挖掘出真正的金礦山,也就是富豪有錢人,十億上百億千億資產,
那些藝人找到這種朋友交往當朋友,才是藝人他們有錢真正來源,
富豪隨便請都是請自己人當主持人、當司儀、當活動的嘉賓。
有酒攤、有酒店攤、有各類各種應酬攤,富人也都會找藝人一起來,
如果有吸毒大概不用花自己的錢就能吸到,根本就是爽。
直接和有錢人結婚是最棒了,老公老婆的錢直接變成自己的,
可以更隨便投資或購買各種商品,反正錢花不完。
以前賣藝地位很低,現在演藝圈地位偏高,因為大家太捧了,
他們的才華是大眾跟金主說好才有錢拿,賺爽錢
老闆的才華是他自己跟員工打拼出來的錢,辛苦錢
當然也有無良垃圾慣老闆...
不過大多藝人以為自己有名,就到處投資,到處賣臉賺業配錢,或違法吸金,
真正被罰錢被關,又哭窮自己很可憐,一直演怎樣演都不會累。
有些藝人更可惡,拿核能議題、同性戀議題來炒作,
為了搏版面不惜任何招數跟奧步,把自己弄爛了貼標籤也無所謂,
對社會究竟好不好他們才不管,藝人只要整天作秀作假就夠了。
實在是相當可怕的一個現象,賣假藥賣偽藥還上電視購物平台宣稱有療效,
欺騙善良老百姓,惡意詐騙已經重病的可憐病人,
那種藝人相當無恥無良心無道德可言,現在連有些名嘴也接這種假藥代言了。
所以什麼32K薪水三萬二千元,或是工作只做一天不做不算錢,
或有什麼勞資糾紛,甄妮完完全全可以不會擔心,
她有的是錢,藝人什麼沒有,就是臉皮夠厚可以上各大節目,
可以在新聞鏡頭前,爆出記者要的新聞點,讓新聞有賣點,
提昇自己的知名度才更重要,知名度=通告多=大量金錢。
企業老闆還是趕快漲薪水,不要讓藝人的收入超越一般百姓的收入,
現在藝人領台灣又領大陸,爽爽隨便賺,政府老闆必須壓制這種行為,
例如富豪和藝人消費,金額提高兩倍才能買,搭計程車付1.5倍車資等等...
讓藝人回歸穩定但受到限制的工作。
畢竟藝人大多都買國外商品,不支持國貨,粉絲錢給藝人,
最終都進到外國人口袋裡,對於國內經濟是不好的...
作者: fuckingguy (~~樂斜阿陀~~)   2017-08-19 02:25:00
地下的性工作者未必有在鏡頭前表演的經驗;AV女優有。一般的 演員/俳優 多少也需要 知名度/炒新聞 來造聲勢
作者: belongings (taichung)   2017-08-19 01:59:00
AV女優在日本又不違法,為啥不能拍電影?
作者: emega (^^~)   2017-08-19 01:59:00
賣雞排都能當藝人了 非洲黑人也能上電視了╮(﹀_﹀")╭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8-19 01:53:00
專業文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8-19 01:52:00
沒有在關切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7-08-19 01:51:00
我發現火鍋人沒對這篇表示任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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