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漲了,對勞工是好事。
但希望未來勞方的權利可以更進步。
把勞資糾紛獨立出來,由勞動部或勞工局直接審判
經由司法來判除了耗時,對於勞工產生精神壓力
為何公司違犯勞基法還要自己去法院提告?
而不是勞工局幫忙做出裁決,給勞工公道?
單純的勞基法,為何還要牽扯到民法
https://udn.com/news/story/2/1921246
法官跟勞動部,一個具審判能力,卻不是專業
一個是專業,卻只有規勸
勞動部應該要獨立,基本工資提升之後
接著就是要強制讓資方遵守才有效
不然只是紙上談兵
字面22K,老闆還是爽爽過
※ 引述《lolic (loli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UDN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