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810731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曖昧7年花百萬!癡情男遭虐死…護理師肉搜曝光 警證實:女在場
頗現實的一個社會案件
但客觀而言 (主觀而言後面論)
假設自己相貌普通,身材跟對方沒能匹配
那多付出一些(例如金錢或愛)得到與對方往來的機會,這有不合理?
為何只有女方要被罵bitch? (從這點看的話)
更別說有些女生相當重視外表,你給她錢想跟她往來還不一定有機會。
而新聞中這個男的有機會供養7年
想必一定有機會一親芳澤,從這角度看來,這女的也願意給(換)了。
不過人是會長大的。過去願意用錢交換(身體或陪伴之類),長大就不一定了。
不過男生心智成長"通常"較女生慢,
也許這個男的還是像以前一樣,認為我付出了這麼多(金錢),你應該陪我
殊不知女生已經變了心、變了觀點。
而通常這時男生會死纏爛打,女生的角度會認為(我已經給了警告了)
但你還聽不懂。於是跟男性友人抱怨幾句,這時就有8+9見義勇為,
挺身為女生打抱不平,沒想到這一打就直接把人打死了。
而女生大概也認為反正不是自己動手,出了事也跟自己無關。
反正台灣法律或法官寬容,
過沒多久這些打死人的一樣在便利商店排在你後方等結帳
以上客觀論
以下主觀言
女方FB po文提到: 更不會因為金錢靠近誰。
但男方為女方辦信用卡刷爆這件事若屬實 (講得出大概也查得出來有沒有這件事)
那這女生是在說什麼鬼?
喔 剛突然想到,<不會因為金錢靠近誰>,大概是發文那一瞬間的想法吧
這麼說來這個女生也沒說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