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父母才是整起事件的黑幕?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8-23 03:27:20
※ 引述《MPSSC ()》之銘言:
: → pojohn: 現在卻用2個月的交往 來證明 一開始是心甘情願的.呵呵.. 08/23 02:33
: → pojohn: 儀隊教練性侵義工後 義工也是真心交往一陣子啊..可憐. 08/23 02:35
你講的那個還在上訴中的儀隊教練案例,跟林案有很大的不同
那個案件裡面,PTSD證明只是個物證,
但檢察官同時也取得人證來證明那個義工在剛發生性行為之後的時間點心情極端沮喪
反觀林案,首先因為人已經過世了所以沒辦法取得PTSD證明,
然後心理諮詢的內容,看似有提到什麼被強迫or誘姦,問題是前後又有不一致的論述。
這應該跟林女的使用語言的習慣有關。她的文字傳遞情報的特性很模糊
重點來了,檢方調來一大堆相關證人,結果作證內容裡面完全沒有"強迫"的訊息,
只有林把自己男友老陳介紹給大家,或者說她喜歡老陳。
結論是:這兩個案例根本不應該拿來類比
作者: yorkyoung (約克)   2016-08-23 03:27:00
你可以推文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8-23 03:28:00
理組與文組對於此案最根本的看法不同之處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8-23 03:28:00
他只會跳針跟他認真?連八卦十八禁都不知道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8-23 03:28:00
沒用的 講不聽其實這不是文組理組的問題欸...法律系...是文組...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8-23 03:29:00
裝睡的人......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8-23 03:29:00
肛不醒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8-23 03:39:00
他還在上一篇放屁 廠廠 他不會來了
作者: bc007004 (GIF)   2017-08-23 03:42:00
是說風向比想像中還誇張,原本認為最多是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現在看來是根本沒有動機...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3:43:00
搞不清楚狀況是不是..重點是 被性侵了 依然"真心"交往那以義工那段"真心"交往的證據是否可以證明 義工沒被性侵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7-08-23 03:48:00
74團還在崩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8-23 03:50:00
薛丁格的真心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3:51:00
PO冏永遠只會跳針儀隊教練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3:53:00
解釋不了就說別人跳針啊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8-23 03:55:00
你都不知道自己在公殺小了 還要人家解釋不是跳針嗎?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08-23 04:08:00
法律上來說 妳被"強迫"的就不該是"真心"的 兩者矛盾不然送錢送禮給酒店小姐的火山孝子應該告不玩了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09:00
義工是 "第一次"被強迫 之後是真心交往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18:00
想要說性侵也要有證據,儀隊有證人證據說是,你不會看小說就咬定性侵吧,如要講像儀隊因心理因素後來愛上,也得有證據判斷,林案有什麼?小說?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20:00
林奕含在心理諮商時曾經提到「誘姦」、「被強迫」等詞語問題在 可以用義工後面的真心交往去推斷 義工第一次是自願與否嗎? 不行吧!! 要經過心理鑑定有沒有心理創傷同樣的 現在是在用 林在之後的真心交往..來推斷林的第一次是自願與否嗎? 也不行吧!!要經過心理鑑定有沒有心理創傷嘛因為林不在了.不能鑑定..所以應該推定是 證據不足無法判斷所以應該是證據不足 不起訴啊...但似乎有人把 "不起訴"跟"第一次一定也是自願的"畫上等號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30:00
同樣的,你也沒證據證明第一次被迫,不然早辦了,檢調有調紀錄,但沒跡象,並非只用交往判斷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33:00
其實有沒有PTSD病歷和林奕含已身亡無關,因為事發是8年前要是有的話早就有了,病歷基本上檢察官都調得到至少義工第一次被強迫有人證物證啊,林案有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37:00
沒有啊..那就是證據不足無法判定嘛..陳因此不起訴..林也證據不足無法判斷第一次是自願與否 不是嗎?如果林第一次是被強迫的那不管後面是否自願 她都是受害著如果第一次是自願的 那她就是 小三但是在無法證明林第一次是自願與否就有一堆人罵她是小三杯子文你就信 林說她說七年才知道是姦你就不信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42:00
我信啊,7年前以為是愛,7年後看到小四才知道是姦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43:00
義工的朋友若是在真心交往期看到 應該也會說二個很幸福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43:00
對比他對胡蘭成的說法,不是真心相愛就叫做姦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44:00
有沒有小四也令人懷疑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44:00
南檢沒有表示第一次自願與否啊..只是說證據不足啊..但鄉民自動腦補 第一次是自願的 所以是小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46:00
別跟智障74扯太多 他們正處於失智狀就狀態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46:00
杯子文跟花了7年知道這叫姦根本沒衝突,就算本來以為是愛他也知道對方已婚自己就是在當小三啊XD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47:00
拜託..義工如果 一直都超痛苦 後面會有真心交往嗎?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47:00
只是為愛當小三他甘願,知道對方只是玩玩=姦才不甘願的差別法律本來就沒有用是不是一直超痛苦來判斷是不是性侵好嗎XD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48:00
誰知道那個姦字什麼意思,作家寫的,多讀個幾次就不同感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48:00
不對..如果第一次是被迫的..後面就算是自願的一樣是受害者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48:00
建議你有空在這跳針,不如離線去充實一下自己的常識對啊,只要有一次被迫就是受害者,問題是沒有證據證明林案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49:00
謝震武說了:中間管你2個月多久有沒有交往
作者: seiku (燃燒吧!禪師)   2017-08-23 04:49:00
有哪一次是被迫的啊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50:00
就是沒有證據 所以第一次自願與否無法判斷 不是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50:00
就沒證據是在跳針什麼 根本智障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51:00
既然第一次自願與否無法得知 為何說林是小三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52:00
沒證據就只能認知沒發生過 否則人人都可能是犯過罪的人因為同樣沒證據證明他們沒犯過罪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52:00
中間能調的都調,還是沒證據跟跡象,還要一直咬這點,難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52:00
是啊..沒證據 陳不起訴 林卻要被罵小三?? 不同樣沒證據嗎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53:00
怪亂告的也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53:00
你的觀點必須要適用所有人 而不是只適用陳星和林pojohn我問你 你有證據證明你的第一次不是強姦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54:00
適用所有人啊 第一次自願與否最重要啊.謝震武說的不是嗎?sading7 你是不是之前說我強姦母狗的那位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56:00
你懂什麼是惡魔的證明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4:57:00
沒錯 是你..你說我強姦母狗 是你親眼看到 還是聽誰說的呢?sading7 你這就叫做名符其實的毀謗..你作假證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58:00
你先證明自己第一次不是強姦別人好嗎 你自己都證明不了還要求別人證明?
作者: mis1114   2017-08-23 04:58:00
小三看的到,那你的說法又有什麼看的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4:59:00
這就是雙重標準 上次就告訴過你了 到現在還不懂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8-23 05:00:00
沒有證據 就雙方都沒事啊.. 一個不起訴 一個不是小三 啊 .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3 05:01:00
林都向朋友介紹男友陳星了還不是小三?就算沒打過砲這依然是婚外情
作者: eunice0802 (幸福)   2017-08-23 05:23:00
被強迫後一定要有什麼跡象嗎?陳星事後一定有哄她,讓她以為這是正常的。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7-08-23 06:04:00
換一批人再辦看看,疏而不漏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8-23 07:36:00
推 確實證據不足電信記錄可能有疑點 畢竟保留8,9年資料不容易遠傳第一時間向外公佈說不可能保留那麼久中間就衍生出1.實際上有保留卻不對使用者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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