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結果哩
: 檢討林奕含? 結果就真的是小三 有說錯嗎?
搞笑喔
是不是不經人事
還是人生經驗不足
法律下來怎樣就怎樣
和你講啦
根據統計一大堆性侵案件、通姦案件都無法找到證據啦
你後面一堆文
本佛懶得去回
簡單一個觀念
一個已婚男,是不是知道出軌不對?應該要知道。
一個老師,是不是知道不能吃學生?應該要知道。
已婚男出軌了沒?出軌惹!
老師吃學生了沒?吃惹!
不起訴,就可以證明這個人ok的,沒問題的????????
只能說法律上無罪!
林奕含是個聰明人
不就是因為知道對方一定無罪
才會在交雜一堆情緒後自殺
換個角度來說
一個十八歲的女生,是不是知道吃已婚男不對?應該會知道。
但請問你是出生就能直接看到問題的重點,
然後避免嗎?
一個十八歲的女生,更有可能的是,
中年男子和她說:「我和老婆感情不好,準備離婚」云云,
於是十八歲女生就信了!
不要說十八歲啦
本佛命理天王,
都有遇過三十好幾的女人都被這種謊言騙了,
你要一個十八歲女生就知道這是謊言
不會太嚴苛嗎?
還是說其實你是智商300,一出生就什麼都懂,
那本佛就真的錯怪你惹。
法律上
陳星當然可以不起訴
但這世界
不是所有的東西看到「不起訴」
就等於這個人不值得批評。
中年已婚老師
騙炮不滿十八歲的女生
法律上固然無罪
請問人格沒問題?
本佛知道
一定有人也會說女生也有問題!
那本佛就要祈禱你的女兒,出生後,初次談感情,
就完全能懂所有感情的上問題,
這大概是愛情天才、愛情大師惹吧。
這樣的問題
連三四十歲的老查某都搞不懂了
要說一個未滿十八歲的女生應該要懂
搞屁
沒有同理心
也要有一點智商
ok!
怎麼會太嚴苛?被強姦是不舒服的事 就報警啊 不直觀?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7-08-25 01:44:00詛咒換祈禱了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7-08-25 01:44:00你還沒看檢調厚 到現在還師生戀 活在三月前?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1:45:00提高合法性交年齡到30歲 心智年齡成熟就沒藉口說太嫩而被騙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8-25 01:46:00
姆咪祈禱中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8-25 01:46:00女人就是比較值得同情 (不服別找我辯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7-08-25 01:46:00搞笑?嗯,的現在還能看到這種文,是蠻好笑的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47:00
戰道德只敢戰男方就算了還腦補劇情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1:47:00通通都是男人張嘴壞壞 女孩兒當小三被甩肯定不會錯的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1:47:00林女跟陳星上床後 還到處跟自己好朋友炫耀放閃 也是不妥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1:48:00既然現在定這個年齡 那就代表過了那數字 多少自己是有責任的
作者: kylie720 (戀戀真言) 2017-08-25 01:48:00
色鬼太多,佛佛可能鎮不住。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1:49:00如果我女兒去當小三被甩就鬧自殺那就隨她去吧 錯事不會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49:00
都找到一堆合意性交的證據了 還在跳針找不到性侵證據
還4說道德觀跟家境成反比ㄚ 要怎樣才能養成這種小孩
作者:
coco100 (童話故事的最後)
2017-08-25 01:49:00中肯 給推 一堆沒談過戀愛的死肥宅最愛幫陳國星說話
作者: oriona (oriona) 2017-08-25 01:49:00
林長大成熟後才知道這是誘姦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1:50:00因為「自己」扯上生死而變對的 自己選擇當小三自己選擇
作者: oriona (oriona) 2017-08-25 01:50:00
1. 她問媽媽為什麼家裡沒性教育2. 羞恥會讓她無法講出難啟口的事(被逼做什麼)心理上會有很多轉折用單線思考不會瞭解被誘姦的真實感受也因此林父才會引用LADY GAGA誘姦,為什麼要提誘姦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7-08-25 01:50:00
檢方都定調合意了 反觀林家連日記電腦都要藏起來
作者:
coco100 (童話故事的最後)
2017-08-25 01:52:00檢方也定調曹錦輝沒打假球呀 還不是沒人相信憑甚麼要相信陳國星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52:00
兩情相悅 林也知道自己是小三 還在那邊說人騙炮根本ㄏㄏ
作者: oriona (oriona) 2017-08-25 01:53:00
曾有副校長告訴我們他處理一個狼師教授那狼師也是利用學生對教授的崇拜
作者:
coco100 (童話故事的最後)
2017-08-25 01:53:00檢方說曹錦輝沒打假球 你不相信 檢方說合意性交你相信
等一下仇女又會說失智列車 也是啦 他們沒好好談過戀愛 連妹都把不到 當然不會了解這些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54:00
所以你自己都知道你論點有問題 需要腦補陳星說過那句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1:55:00因為有一個人這樣 所以所有的人都是這樣的意思嗎
作者:
ev331 2017-08-25 01:55:00好啦 正確的教育是愛情不分老小 沒有一定有結果 自己做要放得下
作者:
peachj (peachj)
2017-08-25 01:55:00想也知道會說什麼跟老婆感情不好離婚之類的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55:00
腦補就算了 還要嘴人騙不到炮(?) 74團的水準啊~~ㄏㄏ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1:56:00講的好像身歷其境 看來肯定有內幕 快去幫林家上訴
作者:
peachj (peachj)
2017-08-25 01:56:00好的玩家 要玩會直接說 就玩啊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1:56:00南檢 VS 74團喇叭嘴 抱歉 我寧願相信南檢
作者:
ev331 2017-08-25 01:56:00這一看就嘛騙炮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56:00
你把你自己心中的偏見當作常理 難怪沒辦法溝通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1:57:00用再多藉口再多理由都掩飾不了大方當小三被父母拆散
作者:
ev331 2017-08-25 01:57:00不然是一開始是有講明 我有婚姻不可能離婚 大家一起玩玩而已不要寄放多的感情在我身上 不會有結果
作者: LuvFermmin (LuLu) 2017-08-25 01:58:00
支持a大這篇的論點,因為男人真心想上一個女的什麼事
反正對那些冷血的人來說 真相不重要 能拿來當仇女例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58:00
又用別人沒說過的話扣人帽子囉~~~74團 ㄏㄏ
作者: LuvFermmin (LuLu) 2017-08-25 01:59:00
後不理的結晶,射後不理出軌就算還搞家暴,陳國星頗呵
有的人就能被授予良好的價值觀 有的國高中就變八家將
作者:
peachj (peachj)
2017-08-25 01:59:00如果一開始講清楚 就是好玩家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1:59:00
真的是嫌臉被南檢打的不夠腫
作者:
ev331 2017-08-25 02:00:00為了廣大女性著想 一定要把羅曼屎這類言情小說禁掉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00:00寧願相信腦中小劇場也不願相信檢調結果 裝睡的叫不醒
難道要祈禱自己小孩都遇到對的人嗎 教會小孩才是真的
作者:
ev331 2017-08-25 02:02:00敵士妮正常多了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02:00至少從南檢給出來的訊息 林是真的愛過陳 肯定是沒錯的
打手槍洗洗睡了吧?南檢不起訴原因滾去看一下不要什麼都你覺得你覺得
作者:
ev331 2017-08-25 02:04:00這方面文茜專業多了 還懂的叫人離婚再來追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04:00林死後檢調查詢各方結果叫做兩情相悅 硬要說騙炮還要腦補 你到底是想褻瀆死者到哪還是林託夢給你說他是被騙炮才忿而自殺
作者: bighorse0 2017-08-25 02:06:00
他出軌關你屁事,你跟他老婆很熟?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07:00我明明是在譴責當小三這行為不因其是生是死改變評價
作者:
miq (nothing here)
2017-08-25 02:07:00讚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07:00總覺得小女孩完全沒有辦法不被騙 因為沒有辦法 一定會被騙
作者:
ev331 2017-08-25 02:07:00你佛 你要教女兒 愛情不一定都能圓滿 只是一段人生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08:00那有沒有辦法讓小女孩們完全不會被騙呢?
作者:
ev331 2017-08-25 02:08:00要提的起放的下 然後私下去幹掉對方
作者: LuvFermmin (LuLu) 2017-08-25 02:08:00
結論陳國星教書一級棒教到能無罪出軌吃女學生真是好棒棒簡直至聖先師,教師界楷模蛤,所有老師都該先跟他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09:00年輕沒有戀愛經驗的女孩 是不是只要有心就一定能騙到手呢?
作者: LuvFermmin (LuLu) 2017-08-25 02:09:00
實習就對了!?一堆鬼話傻眼
作者: bighorse0 2017-08-25 02:09:00
那就把女兒教好,別人的丈夫不要碰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0:00什麼叫戀愛天才 只有是非對錯 你是在指林家生而不教嗎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0:00是不是開個戀愛課程 增加女孩的經驗 讓她們不受騙呢?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2:10:00
喊強姦被打臉 發明誘姦又被打臉 現在又自創一個騙炮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1:00從頭到尾沒人說陳是聖人之王 只有你說 原來是高級反串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1:00還是說 因為年齡太小所以會被騙 那是否應該提高性交年齡呢?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2:12:00
話都給74團講就好啦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2:00總而言之 就是建構在 年輕的女孩一定會被騙的基礎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2:00不是只有聖人才會不起訴 而是只有罪人會被起訴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3:00或是 年輕女孩肯定不會愛上成熟的男性 愛上了肯定是被騙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5 02:13:00根據統計一堆性侵案件都是誣告 性侵早就已經成為女人勒索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2:13:00
連當事人之間的互動都不曉得就一口咬定是騙炮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4:00建構在 愛上了年齡大的男性 肯定不是自己真的愛上的基礎上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2:14:00
挖賽 這已經超越了拿小說當聖經的腦補程度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8-25 02:14:00異性的武器 反正做完了心裡覺得吃虧就提告 不告白不告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4:00果然有很多內幕 建議快幫死者申冤 而不是努力抹黑生者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5:00我覺得這件事情政府應該要動起來 因為女孩一定會被騙
唉呀就說陳星騙砲對象如果是男的 仇女宅腦袋就超載啦!!
作者:
frfreedom (modenwils)
2017-08-25 02:16:00又在未滿18了 看了感覺真可憐
性侵不分性別 只因為小三是女的 就開始幫她套各種規訓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6:00閨密跟家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就靠你了 別讓林含冤而死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8-25 02:16:00
是男方騎上去就叫騙炮? 你的邏輯和定義在哪?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7:00我一句支持陳的話都沒有說 你硬要幫我說耶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7:00對 性侵不分性別 所以重點是 實際上有沒有性侵的做為阿
作者:
ev331 2017-08-25 02:17:00是說 阿里空空 你有在反串嗎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8:00如果已經假定一定有性侵 那怎麼確定的呢?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8:00陳是渣男沒錯 明明已婚還跟別的女人來往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7-08-25 02:18:00根據統計 國人平均有一顆XX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19:00但是這不影響明明知道已婚還要在一起的林 兩方都是渣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19:00外遇跟有沒有被性侵要分開討論 外遇兩方都有錯而性侵要看是不是真的有性侵的事實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20:00所以又要討論騙砲有沒有罪了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21:00目前客觀事實 外遇→有 兩方都是渣 強姦→沒有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21:00其實騙砲你換個說法就是感情欺騙 那要怎麼證明有無欺騙呢?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2:21:00ㄆㄆㄆ
陳星是刻意利用已婚身分去獵豔未婚不黯人性險惡的學生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22:00兩邊都是渣結案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22:00醒醒吧 尊重一下死者 尊重一下現實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22:00林女父母 偵查期間 各種不配合檢調辦案 不覺得怪怪嗎?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22:00被分手那方說自己被騙了 但想分手者說 我一開始是愛的
看準女學生沒法拿通姦罪作武器,也沒和誘罪當保護傘。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23:00那要怎麼去判斷有沒有欺騙呢? 感情沒法去證明阿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23:00林女跟陳星上床後 還到處跟自己好朋友炫耀放閃 至少在那當下 她自己覺得是在戀愛中 而不是被騙砲
講兩邊都是渣的人 是刻意遮眼不去看清陳林的不對等關係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25:00至少現在看來 林是真的有愛上陳過 而且是主動的 不是強迫的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25:00林家父母沒教好不能當作出軌的理由啊 瘋狂拿年齡來護航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25:00講的好像林在放閃的時候不知道陳的事 也是頗呵
那就是陳星惡質的明證啊 讓林女以為有從未存在過的關係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26:00如果你認為感情是單方面 那就不用談囉
拿年齡來護航陳星的是你 拼命拿林女18歲幫陳星減低罪惡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8-25 02:27:00
不夠聰明的人 洨衝腦瞬間智商-50就變成色猴子了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27:00南檢就說陳只是補習班老師跟林的評分毫無相關 不對等在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8-25 02:28:00
檢調應該加一個智力測驗 低智商犯案屬不可抗力不起訴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28:00哪? 人生經驗? 社會地位? 還是老子有錢?
陳星知到自己已婚身分及行為有害對方仍執意為之 是一惡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29:00怎麼個主宰法 說說看???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30:00林有明確說過不要的話陳現在就在監獄裡面啦
陳星謊稱交往卻從未放棄已婚身分 讓林持續陷在無可逆轉的犯罪狀態,保留總有一天被逼離婚時找原配要脅之籌碼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32:00林女生日 80.03.16 發生性關係 98.08.11 已滿18歲囉~~
是一惡,被發現後藉此切割乾淨俐落 操弄原配仇恨小三來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32:00笑死了 林自己會不知道???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32:00所以明知對方已婚卻不肯放棄「也」是受害者嗎
讓自己脫離共同被告的身分,是一惡。你這麼在意小三的邪惡 卻偏盲不去看更邪惡的始作俑者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34:00兩情相悅的出軌 兩邊都是罪惡的始作俑者啊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34:00重點在於自己是第三者分開看幹嘛? 腦袋???
不就凸顯自己就是對女性有偏見嗎? 你瞭解女性的處境嗎?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34:00把年紀小 一定被騙當做前提 一定會有這樣的結果阿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35:00講的好像林一開始不知情他已婚哩 知道了還接近??
你順序錯了,是已婚男不去這麼作 所有人都不會被傷害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35:00
推一下這篇 我覺得不無道理!! 如果陳腥沒有誘騙之嫌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35:00重點分手還不是因為陳星想 而是被父母發現強迫分手
難不成你要說 未婚女靠上男方 男方不拒絕是女方錯??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36:00現在是陳天天到林家門口堵人說要交往囉????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36:00
為什麼林可以怒到寫書? 這是不解的地方 即便她還有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36:00假~設今天是陳追林好了 如果林良心發現不接受不也沒人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37:00會受傷? 出軌到上床是兩方都有問題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37:00所以這就要看是誰去告白的阿 如果是林仰慕陳 那就無陳先手說
你不覺得講已婚男愛上未婚女 去怪女方不避嫌怪怪的嗎?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38:00男方有錯啊沒人說沒有,但事情總有個起頭 現在要觀落陰嗎??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38:00所以我不否認陳很渣啊 林決定在一起也渣了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38:00其實這並不只針對女性阿 在小王身上一樣適用所以我覺得 討論起來可以不要用小三這個詞 而改用第三者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39:00
陳腥肯定很會騙 道德淪喪已是不爭的事實 不過再討論
帳本來就該算在已婚那方身上,明知已婚不能背叛還出來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39:00既然交往了 不就雙方都渣嗎???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40:00照你的說法 那通姦罪就怪怪的了 因為通姦罪是雙方都有責任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40:00
也沒啥太大意義就是 知道真相的一個已死 一個在爽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40:00你怎不說林害人 你也是單方面有立場罷了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41:00人人都來當第三者囉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41:00
林主動也太奇怪了 陳腥問題比較大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1:00所以兩方都有錯兩方都渣哪裡有問題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41:00所以年紀小 不懂事就可以通姦囉? 其實18歲也不小了
明擺著權力不對等 社會經驗顯非相當 還要硬套兩人都渣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2:00不是年紀小錯就比較少 何況誰知道誰去追誰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42:00應該知道外遇這件事情事不對的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42:00林女一直主張推動 通姦除罪化 也是避免被陳星老婆告通姦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42:00你你是林的甚麼人???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43:00因為年紀小 經驗少 所以18歲了無知 不知道外遇是錯的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43:00其實她也是一個心思細膩之人 而不是一個單純的笨蛋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3:00權力不對等? 真的這樣南檢早就告它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了啦 權力不對等不是你說的 頂多說人生經驗不對等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44:00我的看法是 林肯定知道是錯的 但他愛上了陳 感性戰勝理性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44:00這些都是藉口罷了 現在把林當白痴看待 那我沒話說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4:00到底是我歧視女性還是你歧視男性 先入為主的是誰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5:00兩造雙方都有錯的東西 他錯比較大就通通推過去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45:00
林戀愛經驗值太低 陳腥大她幾輪? 林知道錯已經來不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2:45:00所以就是小女孩 年紀小 一定會被騙 絕對不會是自己愛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6:00小說辦案腦內補完不尊重調查結果的沒有先入為主 好喔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46:00今天 你不也只撻伐陳?? 重點事實真相誰知道? 你?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46:00
及了 才會演變成誘姦這詞~~~
作者: mic219219 (OXOX ) 2017-08-25 02:46:00
所以18歲不行,要幾歲?20?還是30歲?兩個都有問題啦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46:0098.08.11第一次發生性關係那天 已經不是老師和學生關係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48:00陳星已經無法給林女打分數 權力不對等關係說法 也是不存在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8:00我覺得男人出軌很垃圾 臭不要臉 陳就是這種人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48:00
陳沒有什麼好說的 沒有人會認同他的作為 除非跟他同
我再提醒你一次 不要因為自己是男生就只想找機會罵女性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49:00
類!!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2:49:00他出軌他雜碎對阿 林女介入當第三者也是雜碎 有錯嗎?我兩邊都罵 不好意思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49:00一直想幫我戴上幫陳(男)護航的帽子我實在不敢當兩邊都有錯 一邊打50大板另外一邊不懂事輕輕兩下就好
打成績就能總括雙方的權力關係? ...你根本誤解南檢意思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51:00如果雙方真的有權勢上面的不平等 南檢會大方寫出來?還是你想說的是男人和女人一開始就不平等所以肯定有差
作者:
fgdgd (可以喔~~~~~)
2017-08-25 02:52:00這2男女 本來就不應該挺 我只挺他們的另外一半 幫QQ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52:00這件事情就算是一個高中男生吃熟女人妻也是一樣的好嗎
南檢判決書所寫是要解釋在特定時空間下的"強制"關係不存在,他引的法條221就是需要強制之要件,懂嗎??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53:00陳星妻子才是徹頭徹尾的受害者 有夠衰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53:00
陳追林的時候有沒有騙林說她離婚無從得知 如果林知到陳還有婚姻在還跟他交往 那就是林也有錯!!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54:00所以權勢強姦不成立 那要告什麼 陳林一起告通姦好不好
南檢解釋的權勢 是為了要排除"特定時空間"強制的疑慮不,你錯了,判決書最後只排除了227-228條 221條再議意思是交給高等法院再去裁量。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2:57:00林家不提告也只能這樣 221強暴只靠現有證據證詞……難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2:57:00
我是認為"誘姦"這詞有其根據 但就只是個人認為!
我昨天也寫了 最高法院判例 違反性自主的"意願"之條件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2:58:00
先不講其他的 法院已經認證陳跟林怎樣已經是畢業後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2:59:00
而且是18歲之後的事情 兩人也沒有師生關係 這很客觀的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2:59:00ㄎㄎㄎ沒想到你戰力也滿高的
正正當當讓女性願意跟你交往,不要像陳O星用盡手段去騙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0:00法院認證的師生關係跟一般觀點不同ㄅ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3:00:00
別再秀下線了好嗎...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1:00就不說性侵跟外遇了 感覺上是對有沒有感情欺騙比較有意見但是感情欺騙這塊真的很難去判斷 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3:01:00
所以呢???因為會問好然後?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2:00這就是說明了法律的嚴謹觀點 是特意縮限語意的結果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2:00如果建立在 陳一定是感情欺騙 那就要先判斷 是否有欺騙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3:00再加上無罪推定 所以不起訴書基本上認定不了事實
你心底清楚 誰是強勢 誰是弱勢 雙重標準的選擇性言論不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3:00但是你沒辦法去判斷是否有 就算關係不對等林年紀小 也無法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4:00不過南檢的確提升了反方說法的可信度 一樣是推論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04:00Tatsuya72一直跳針理他幹嘛,他鼓勵大家當第三者看不出來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4:00認為一定有欺騙行為這個前題本身就是需要去證明的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05:00嗎?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5:00另者鄉民的母豬有罪推定 跟南檢的無罪推定 兩者是不同的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5:00但是真的很難去證明感情欺騙 就算是關係不對等也是一樣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6:00南檢推的可疑部分 不能作為鄉民命定母豬的標準
我也說過了,陳O星若知檢點不去幹髒事 這一切不會發生你把林女套進來,卻不會是同樣的答案,因為阻擋不了陳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7:00如果說當關係不對等時 權勢較高的一方 肯定有大機率是欺騙的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07:00林若檢點一點不要貼上有家室的男人 這一切不會發生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08:00那對權勢較高的的一方 也太不公平了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3:08:00
目前的調查結果顯示連關係不對等都沒有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08:00法院不是說你不補習就不是師生 而是補習班老師根本動不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8:00可以說 沒有陳興這傢伙 林陷入迷思的狀態與父母爭吵進入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08:00你先去觀落陰在來嘴吧 現在正好7月說不定特別靈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09:00憂鬱診所 甚或是覆蓋自己的意識陷入爭端 便不會發生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3:09:00
陳腥就不用再爭論了 有人說牠行為是對的嗎!!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09:00惡意誰說的? 你說的算?林女也惡意阿知道人家有家室還要貼 這樣也行阿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09:00花了點時間拜讀TA大的文章 文章內容大多是現行法條難以
唉 我再勸你 身為男生 就有點擔當 不要只想佔女性便宜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3:10:00
不要說上大學前了 在補習班是老師要討好學生還是學生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3:10:00
我覺得林可能也有錯 重點在於林當下知不知情陳的婚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0:00治罪的東西 硬要用這「推論」來貼個強暴的標籤實在很重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10:00感情這是雙方的阿 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就沒那麼多事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10:00檢討父母也就奇怪了 基本上父母的問題行為是出現在女兒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8-25 03:11:00
因狀況 陳腥到底是不是用騙的? 還是更高招的手段?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1:00林在心理醫生時的自述早就說他自己也知道是第三者了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11:00講不過 就開始牽拖性別 笑死 怎不是女方想佔便宜佔不到
作者:
aCCQ (阿賢)
2017-08-25 03:11:00既然有外遇這個事實 代表兩方都有錯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11:00的不倫交往 或是性侵防衛 遇到這種情況 一般父母差不多
我只就已調查出的證據去寫而已 陳O星保有林精神病藥袋九年!九年後拿出來當利己證據 你有想過這代表甚麼嗎?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2:00我知道X有病不代表我利用了X的病來誘騙他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8-25 03:12:00反正有事大家都沒問題 出事就是你的問題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3:00林有病陳知道 兩者不能加起來直接等同於陳用林的病誘騙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14:00要當啥證據這紀錄查不到膩? 你生活在中非?
不是 我是要說 這就是陳O星設局的明證 只是僅止抽象表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5:00我搞不好還能挖到我十年前初戀女友的內褲勒 這代表不了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8-25 03:15:00跟你說話好累你重複好多次了 88我啊罵20年前的藥也還在 你要嘛我寄給妳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6:00什麼東西 證明兩者之間關係是檢調的工作 而目前是沒有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7:00除非你能夠證明陳家中打掃相當勤勞並且定期扔舊物
裝傻沒有用的,沒辦法呼攏說這東西是不小心保留著的。顯然你們沒進過法院 沒走過訴訟。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8:00不然說再多都不能證明它留到今天為了脫身
任何你提出來的證據,都會被檢察官訊問來源及提出動機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19:00兩者關係是什麼 除了證明了陳林有超過一般師生的關係外
陳O星拿出來是想證明林女在跟他交往前就有精神病史。還有證據採集的方法,漏掉了。你想證明甚麼等等都得一一交代,並且"具結"證述。法律保障被告"不自證己罪"的權利,所以保護被告所提出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21:00南檢結果是兩情相悅 除非你的前提是這是陳下的很大一盤從一開始就打算在「被害者無法製作筆錄」的情況下自保
的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只要能支持被告的證述,就不會作不利於被告的解釋,陳O星很清楚不會被解釋成"設局"才提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23:00因為被害者已經葛屁 沒辦法依照自述來驗證當時精神狀況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24:00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是陳所設的局 不然他現在就在監獄了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25:00這樣硬要套說陳是設局誘騙並且以此強暴不是很不合理嗎
作者: CheshireS 2017-08-25 03:26:00
原文不是在說法律上無罪,為什麼有人要一直帶風向?再
我只是要告訴你 論事情 要論理 不是只看"眼睛看到"的
是不是男方設局,多為抽象表述始能勾串,但你心底清楚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28:00不去看判決結果僅靠心理清楚去認定事實對誰公平了
所以最後 "強制"的部分也只採用了被告證述非全然無稽只寫何意交往,而非 合意性交。
作者: CheshireS 2017-08-25 03:30:00
沒有佐證的論述是臆測在法律上是正確的,但這篇就不是在講法律,可以看清楚原文嗎?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1:00這~一篇的話 只是借文在下面回而已 原PO跳針式的回應沒有任何討論空間 多說只是淪為互相漫罵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7-08-25 03:32:00
怎把林自殺的原因又扯到跟陳星性交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2:00要談道德的話 兩者都是渣行為 我認為無關輕重 除非今天
勸各位男士,身為男性要有擔當 你不會希望身邊女性受難
作者: CheshireS 2017-08-25 03:33:00
你連原文都沒好好回應,一直跳到法律層面,那得到原Po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3:00能有客觀證據指出 林若非陳的逼迫(不論物質精神)不會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4:00跟陳在一起 那就完全不一樣了所以我要跟著原PO一起在道德層面說男人好壞女孩好可憐?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7-08-25 03:34:00
不起訴書把憂鬱症的成因都寫很清楚 遺書也根本沒提強姦
作者: CheshireS 2017-08-25 03:35:00
不用再證據了,你有辦法證明你現在的回覆是客觀的理解
跟你說林確實有講 如果陳說只是想騙砲她不會接受這關係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5:00一直在跳針人家未滿18歲什麼都不懂 卻不願意看林的自述道德面講完了 兩個有自覺的人選擇在一起都是道德野獸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7:00誰會說我是來騙炮的 沒能證明陳騙炮之前這東西不成立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8:00現在就證明不出陳在騙炮 還是年紀差距大就一定是騙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39:00你不能拿一個假設性的東西來定罪啊
不是講到不利自己的論點開始任意推翻或否定其證據力當事人自述有其證據力,你現在就是在否認,就不叫討論你絕不會比當事人本人更清楚她有沒有感到受騙好嗎...
作者: CheshireS 2017-08-25 03:42:00
就這個案子來看,確實男人是該多負些責任,感情的事先不論好壞,他的身份地位是該為女方多想想。當然女方本身的心理狀態也是相當難處理的,這大概也是悲劇收場的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42:00林自述的部份叫做「如果他說他是來騙炮的 我不會接受」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43:00你把這句升級成「他是來騙炮的我事後才發現 早知道..」一個非證實因果在你口中變成因果 變成把憂鬱成因賴給陳
你在講甚麼...林說她對方若沒有虛偽意思 她就不會接受該等關係
作者: CheshireS 2017-08-25 03:45:00
他是在沒有證據的論述吧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45:00釐清一下 「他如果說他是來騙炮的 我不會……」
就是指她受到對方虛偽意思的影響而作出她不願之行為你這種見解根本硬凹 在庭上絕對被罵死....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46:00這個部份是否為 「如果他今天不是真心誠意 我不會和他
要這樣看: 他"如果有說"xxx 我"就不會"OOO就是指他"沒有"說 而"使我作了"這就反證法啊...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48:00這段自述林當下是看開 還是後悔 會直接影響這句的意思
你這是虛擬當事人意思去做自己論點的延伸...不會被採用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49:00如果是後悔 那就是暗指自己看錯了人 但這跟憂鬱症成因以及精神治療期間諮商結果不合當事人不能自己出來做筆錄的情況也就只能這樣 你我都是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52:00依照自己的角度在闡述林的自述 輔助佐證治療期間諮詢結
少了當事人陳星當然囂張 但他絕對不敢自證清白(測謊)啦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53:00說他不需要是他的權力 用這點說他有鬼跟默認判罰一樣
我是要跟你說別再白費力氣想幫一個垃圾惡人護航了然後我要睡了 你已在兜圈
作者:
altoaizen (ウチのこなたは世界一)
2017-08-25 03:58:00我不打算為出軌的垃圾護航 但我也不能接受無知無罪
不打算為"出軌的陳林2人"護航,但也不接受"林"無知無罪你是在打誰 昭然若揭男人啊 有點肩膀 不要只想佔女人便宜 欺侮女人
所以你要男的怎樣?他就是騙炮畜生,然後勒?犯法?沒犯法他就是個雞巴人而已。
作者: asmanyasdog (一山) 2017-08-25 05:20:00
所以說你腦補一堆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