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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洩密無罪 黃國昌批:難以理解、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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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洩密無罪 黃國昌批:難以理解、無法認同
黃國昌(中)。資料照片
2017年08月25日20:10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遭起訴,不過台北地院今天宣判馬英九無罪。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
昌表示,馬英九洩密無罪:難以理解、無法認同,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行政院前
院長江宜樺洩密,已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
黃國昌說明,在高等法院103年度矚上易字第1號的確定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駁斥黃世
銘所提出「總統為了行使憲法第44條之權限爭議處理權,從而有得知機密之資格」的防禦
;一方面認定黃世銘是「接獲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洩密給江宜樺,但今天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馬英九洩密案,判決無罪的兩個核心理由,卻都跟前開的確定判決,相
互矛盾。
黃國昌認為,就洩密給江宜樺,雖然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但由於「行使專屬於總統之憲法
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所以阻卻違法,就教唆黃世銘洩密之部分,由於檢察官無法證
明馬英九「教唆」,因此無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對馬英九的無罪判決,將很難令人信服
。
黃國昌指出,老實說,由法學的角度,他也無法認同,馬英九在九月政爭的行為,當初已
有許多公法學者強烈批評是「跨越憲政民主的紅線」,在今天的判決理由中,卻被粉飾為
「負起其對於全體國民之期盼而行使專屬於總統之權限爭議處理權」。
(黃信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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