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連走路都懶 大叔為買早餐竟偷機車
3.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42歲曾男偷機車代步,引來警方上門抓人,也讓他的竊盜通緝犯身分曝光。
警方詢問行竊動機,曾竟回說,只是因為買早餐懶得走路,曾男對於被通緝也感意外,還對警察說「自己也嚇一跳」,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曾男是搬家工人,因竊案遭通緝,獨自租屋在新興區一棟套房大樓。
前天清晨5時,他在租屋處附近偷車,警方接獲車主報案調帶,發現曾男行竊後,竟拎著早餐回來,事後根據影像到曾家逮人。
曾男自知難逃法網,當下坦承偷車,供稱因工作關係造成全身酸痛,想吃早餐卻因一時懶惰才偷車代步,事後將機車棄置在另條街上。
警方搜索曾男住處,沒想到曾還一度唬弄,引領到另處空屋,不過未久就警方拆穿。(湯寶隆/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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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825/1190178/
5.備註:
比起先偷車偷車再去買早餐
直接走去買早餐還比較省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