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性愛抵房租 女房客討生活費鬧翻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余姓房東不滿女房客積欠房租,氣得踢爆女房客與他簽訂
15年房屋租約時,要求「用性愛抵租金」,女房客憤而告房東誹謗。基隆地檢署調查時,
發現女房客LINE給房東「晚上我們來陰陽調和一下如何?」等諸多訊息充滿性暗示,且2
人確曾發生性關係,認定余男所言不假,將他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57歲余姓房東不滿52歲曾姓女房客不繳房租,憤而向法院提起民事「未履
行租約」訴訟,指控曾女曾傳「我希望5年內找到不需要租金的老伴!」「明天給你用點
體力要不要賺?」等內容,引誘他發生性行為,兩人因此簽下長達15年的房屋租賃契約,
但簽約後,曾女不只要求不要再收租金,還向他索3萬元生活費,2人鬧翻。
原簽15年契約 告上法庭
104年4月起,曾女開始不繳房租,要余男從訂金裡面扣除,余無法接受,指曾女曾要求「
性愛抵租金」,曾女告余誹謗。
檢方調查發現,曾女確實曾傳許多煽情文句給余男,內容包括:「剛看了A片,明天去汽
車旅館如何?」「下雨天晚上我們來陰陽調和一下如何?」「今晚就來睡我這裡」等語,
字裡行間充滿性暗示。
檢方認為,曾女LINE給余男的文字,已明示、暗示願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並期待余同意停
止收取租金,加上2人確發生多次性行為,余男所述非憑空捏造,與誹謗構成要件不符,
據此將余男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30002
備註:
我到底看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