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很窮,連系費都繳不出。好吧,提供你個賺錢的方法。
等到系學會真的公佈你的名字你就直接提告,系學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不要通過導師,也不要通過系主任,也不要通過院長所長校長,直接告。
非營利目的,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營利目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民事賠償另外計算。你就等他公告名單之後告下去,說不定不用繳系學會費,未來4
年的學費都全包了。
在系上黑掉?黑掉又怎樣,錢拿到手最重要。而且說不定未來4年沒有人敢動你。邊緣化
?本來就超級邊緣了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