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經歷無法感受」 徐自強冤獄16年求償2814萬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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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9日13:57
22年前涉犯綁架撕票案、歷經9次更審從死刑改判無罪定讞的桃園男子徐自強,上月向高
院提起刑事補償聲請案,主張自己遭無辜關押5628天,以每天最高額5000元計算,求償共
2814萬元,高院今開庭調查,徐出庭強調,當年處於隨時會被槍決的恐懼中,一度絕望要
放棄,「那種苦,沒有經歷過,無法感受」。
徐自強(48歲)被控1995年9月1日上午8時許,與表哥黃銘泉、表弟黃春棋及朋友陳憶隆,
涉以假車禍擄走新北市黃姓建商,押往汐止山區逼問聯絡家人方式後殺害埋屍,再向家屬
勒贖7000萬元。
檢警同月25日起,先後逮捕取贖失敗的黃春棋與陳憶隆,尋獲肉票遺體,兩人供出黃銘泉
與徐自強是共犯。黃銘泉潛逃泰國被仇家所殺,徐逃亡到隔年6月24日找律師陪同投案,
提出不在場證明堅稱無辜,仍被收押,經檢方起訴,徐共9度被依擄人勒贖殺人罪判死、2
度改判無期徒刑,且於2000年4月被最高法院維持更五審死刑定讞。
徐獲司改會等團體聲援代為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2004年7月做成第582號解釋,宣告共
犯自白不得作為同案其他被告有罪唯一證據,兩任檢察總長盧仁發、吳英昭共為徐提起5
次非常上訴,最高院2005年5月將徐涉案部分發回更審,黃、陳不在釋憲案救濟範圍內,
被判死定讞,等候執行至今。
徐在2012年5月18日獲更八審改判無期徒刑,且受《速審法》保障,隔天凌晨0時無保獲釋
,結束將近16年的關押生活,之後更於2015年9月1日、案發滿20年當天,獲更九審首度改
判無罪,最高院並於2016年10月13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徐無罪定讞。
徐於上月14日向高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自己從未認罪、也無證據足以證明他涉案,卻被
關了5628天的冤獄,請求以每天最高額5000元計算,求償共2814萬元。高院今上午開庭調
查,徐出庭強調,當年處於隨時會被槍決的恐懼中,一度絕望要放棄,「那種苦,沒有經
歷過,無法感受」,他本來有很好的婚姻,人生和家庭一下子都毀了,「既然國家用最高
的死刑判我,我就用最高金額請求,不然不公不義!」
徐男的義務律師團主張,本案是典型國家的錯誤所造成的冤獄,不但剝奪徐的精華歲月,
也剝奪他年老養活自己的能力,徐雖一度逃亡,但沒勾串滅證,反而積極找律師蒐證舉證
給檢方,「含冤者怕遭刑求而屈打成招,逃亡是很合理的」,不應據此苛責徐對於自己被
關押有過失責任。
律師團表示,徐在判死定讞後,每晚都穿著要被押去槍決的衣褲,直到過了執行時段才換
下,那種心理壓力,非一般人所能忍受,且徐的獨子在案發時才7歲,徐無保獲釋時,小
孩都大學畢業了,人生的精華歲月無法重來,請求准許補償,合議庭諭知本案候核辦。
相較於庭內陳述的激動,徐在庭外受訪平靜說,還沒想過若真的獲判這些錢要怎樣運用,
會跟家人討論,但他不會抱持太高期待,如同他還被關押期間,一次又一次的落空,會讓
他受不了。
徐表示,是他於判決定讞後,勸前妻跟他離婚,因為「自己都覺得沒希望了,要趕快放她
走」,雙方至今仍有聯繫,前妻已另組家庭,他的獨子已結婚生子,徐笑說:「我都當阿
公了。」現在他是司改會正式職員,月薪「還夠我吃飽啦!」(黃哲民/台北報導)
備註:當初的鴿子學長、檢察官學長、法官學長
算一算也差不多退休在領國家的錢去環遊世界了
小孩從七歲到大學畢業有一個缺席的老爸,早已知道卻不肯承認的冤獄
讓一個無罪的人失去家庭,還叫老婆改嫁 幫QQ
作者:
TPDC (Anxuan)
2016-08-29 14:25:00五樓想要體驗 幫問那裡報名
作者:
wanubz9v (心愛我老婆 智乃我女兒)
2017-08-29 14:26:00柯P不用負責的嗎!?
奈他們何? 公務機關就是這樣 各人無責 有事全民賠
作者:
k62300 (火紅眼)
2017-08-29 14:38:00這在國外不知道賠幾億了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8-29 14:40:00死刑不就沒事了 反廢死都說:寧可錯殺一萬 不可放過一人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7-08-29 14:41:00那這2814萬廢死也賠不起啊= =
作者: tap987 (spreez) 2017-08-29 14:42:00
是我早忍受不了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8-29 14:44:00不過就8800億的百分之0.003 OK的
作者: mayjan 2017-08-29 15:02:00
蔡狗革 真的能改革嗎 我看一直X全全的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