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滑手機時看到一則新聞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世大運選手在台期間遺失物報案非常多 其中又以手機最多
其中指出台灣員警平均幫助巡回手機時間落在2~3小時
看到真的心情有點複雜 無奈 有喜有悲
喜的是台灣警察做的很棒讓台灣很有面子
悲的是換成一般台灣民眾報案遺失物 會有相同效率嗎?
一般台灣好的警察做法是用良好態度協助建案完成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不會真的有警察熱心主動幫助認真協尋
爛的警察有的還會用話術讓你不要備案把案吃下來
說啥留聯絡方式下來就OK 我們要把握時間出動巡回的屁話 但就是不建案
沒有要怪警察的意思 但這就是社會的現實
想起少林五祖裡陳松勇說過的一句話
我們看見善事一定要做 不過啊 做善事一定要找有好處的做 不然就要虧本的啊
以上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