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犯下輔大性侵案 王男不服退學x勝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喧騰一時的輔仁王姓男學生被控參加學姊跟同學的私人畢業聚會,王趁酒意企圖在走廊性
侵不省人事的學姊,遭校方依《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懲處後退學。王不服提A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今(30日)審結,判決王勝訴,撤銷原退處分。本案可上訴。
對次判決理由北高行還未公布。本案2015年6月發生後,直到去年5月受害人的男友在臉書
上發文,爆出時任輔大社科院院長、心理系教授夏林清參與的工作小組疑似吃案,夏為了
校系名聲欲息事寧人,還用言語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引起網友熱議,夏公開回擊;受害
人後來在臉書向夏及輔大心理系道歉,引發另一波爭議,連駭客組織「匿名者」也對輔大
官網發動攻擊,輔大後來將夏停職。
由於網路上眾說紛紜,輔大後來發聲明表示絕無吃案,強調案件發生後,被害學生隨即報
警處裡,校方同時接獲通知,並依規定召開緊急會議與性平委員會,也依規定通報教育部
,王姓同學也依規定懲處後退學。
但王不服處分,依法提起救濟程序;5月18日申訴依然維持退學處分,9月26日召開輔仁大
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認為王申訴無理由,第三次維持退學處分。此外,新北地院今年
1月26日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對判王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判決認定,前年6月,王姓男大生獲邀參加學姊的畢業聚會,學姊與數名同學晚
間相約在學校教室喝酒、吃東西、聊天;凌晨3時許,王的學姊不勝酒力,意識不清,王
表示他可以帶學姊回家,眾人看到他扶學姊離去。
王拉著學姊搭電梯,走出一樓電梯口後,趁著酒意將學姊拉到電梯旁走廊不容易被人發現
處,讓學姊躺在地上,脫下學姊牛仔短褲、內褲,意圖性侵。學姊隱約感覺有人壓在身上
,但無力反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30002045-260402
5.備註:
哎呀,世風日下,世道衰微,人心不古啊!!!法官的判決也是越來越高深莫測,讓人
摸不著頭緒啊啊啊......
「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這種性侵主題不知有沒有放在sex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