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偷襲女高中生胸部還說「太好了」 男被判4個月
3.完整新聞內文:
宜蘭一名詹姓男子前年底在蘭陽女中附近一家補習班附近,對一名女高中學生
襲胸還摸背,得手後還笑說:「太好了!」
女學生隨後報警,法院審結,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被害高中女學生小蘭(化名)說,前年12月28日下午5時30分許,她跟同學行經
宜蘭市女中路與中華路附近一家補習班時,一名年約40歲、身高170公分,頭戴
白色工程帽的男子走近她,還用手摸她的胸跟背部,他摸了之後還回過頭對她笑
說:「太好了」隨後就離開。
被襲胸的小蘭隨即打電話給學校呂姓教官,教官研判詹男還在附近,便在案發地
附近尋找,並於女中路與中山路一間7-11超商旁,發現一名疑發酒瘋的男子其穿
著與小蘭所說的相符,立刻以手機拍下他的身影並報警送辦。
庭訊時,詹男坦承當時有經過該處,但否認有性騷擾,對於當時發生過程只說:
「忘記了」。法官認為是他的卸責之詞,其行為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
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之行為罪。
另外,被害的小蘭當時未滿18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法官審酌詹男為逞一己私慾而恣意觸摸被害人胸部及背部,欠缺對於他人身體尊重
、漠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告訴人均因此感到不舒服,犯後否認犯行,判他有期徒刑
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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