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很喜歡罵說
台灣政府跟單項運動協會都不照顧運動員生計
讓很多國手在比賽結束後就失去謀生能力
所以我們要怎麼立法保障國手的生計呢?
我想到幾個方式
第一:
立法規定只要擔任過國手的運動員
不管成績如何
不管年齡 項目為何
從入選為國手的那一刻起
政府發給國手每個月至少四萬八千元的終身俸
俸金隨物價指數調整
可領到該選手及其配偶過世為止
第二:
一旦入選為國手
政府配發房舍
可住到選手及其配偶過世為止
第三:
除了發放終身俸外
政府必須要幫退役選手找工作
可以讓國手轉任國家公務員額外領取公務員的薪俸
或是幫選手找教額外領取教師薪俸
或是無償無限額資助選手創立自己的事業
國手的任何收入一律免稅
第四:
選手的健康醫療支出全部由政府負擔
不管是膝蓋手術還是割雙眼皮
通通由政府全額支付
第五:
國手的子女參加國家或官股佔百分之三十三以上的企業所舉辦的任何入學考試或人才招募
都可以享受百分之四十的加分或是優先錄取
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保障國手生計呢?
有這些保障的話台灣的運動實力應該可以飛天了吧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