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買95元便當自稱男友 法官挺她摔他手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831/1193990/1/
他幫心儀的女生買一個95元便當、肉粽等,就認定是男女朋友,對她勾勾纏,連法官都看
不下去。
《蘋果》即時報導,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不堪顏姓男子不斷糾纏示愛,去年雙方鬧進警局
時,林女不滿對方一直錄影、拍照,失控當眾怒摔顏男手機,事後賠償3萬元和解,但顏
男收了錢但拒撤回毀損告訴,是為了能每次出庭與林女見面。
顏男堅稱彼此是男女朋友,法官指出,若2人真為情侶,應有出遊、用餐等親暱照片,但
顏男提出的證據,僅一則林女回覆感謝問候的簡訊應酬話,及自稱幫林女買95元便當、
600元肉粽和550元籃球的單據,其餘付之闕如。
法官認為,林女被顏男挑釁激怒而摔他手機,案情屬於《刑法》所定的微罪,林女也已全
數賠償,即使判處罰金刑仍嫌過重,因此改判林女有罪但免除其刑,全案定讞。(即時新
聞中心/綜合報導)